4·24昆明交警打人事件

4·24昆明交警打人事件

4·24昆明交警打人事件是指2017年4月24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執勤人員在昆明市環城東路與拓東路交叉路口執勤時,與騎電動車男子發生口角,引發肢體衝突。

2017年4月24日下午,昆明交警就“四交警毆打一男子”一事通報稱,事件因電動車男子闖紅燈拒絕罰款引發,衝突中一名協警持對講機砸男子頭部,騎電動車男子和協警二人受傷被送醫治療。當事協警和帶班民警已被停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4昆明交警打人事件
  • 事件時間:2017年4月24日
  • 事件地點:雲南省昆明市東站路口
  • 傷亡:2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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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2017年4月24日上午,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接網民反映稱:當天上午在東站路口發生“交警打人”事件,同時配有現場視頻。上述視頻在微博和朋友圈熱傳。目擊者拍攝的現場視頻顯示,斑馬線上有4名穿著交警制服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將一穿棕色上衣的男子推搡在地,棕衣男子掙扎著站起,此時從後方衝過來另一名穿交警制服的男子,再次將棕衣男子推倒,並手握黑色物件(有說法稱系對講機)連續擊打棕衣男子頭部。其間,另外兩名交警制服男子一旁圍觀,沒有制止。
事件通告事件通告
昆明當地網友微博發帖稱,事發昆明市環城東路與拓東路交叉路口,被打男子因騎電動車帶人,遭交警罰款,雙方發生口角,隨後發生視頻一幕。

事件傷亡

事件導致騎電動車男子和協警二人受傷。

事件處置

受傷二人被送往醫院救治。
昆明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責成督察、法制等職能部門展開調查。
2017年4月24日下午,昆明交警就“四交警毆打一男子”一事通報稱,事件因電動車男子闖紅燈拒絕罰款引發,衝突中一名協警持對講機砸男子頭部,當事協警和帶班民警被停職,公安機關將依法調查,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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