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13時30分左右,位於平南縣丹竹鎮的廣西平南縣寶佳鈣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氣體中毒事故。
2名中毒人員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其餘人員生命體徵平穩,正在留院觀察。目前,現場隱患已排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9平南氣體中毒事故
- 發生時間:2023年4月19日
- 發生地點:平南縣丹竹鎮
- 事故傷亡: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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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3年4月19日13時30分左右,位於平南縣丹竹鎮的廣西平南縣寶佳鈣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氣體中毒事故。
事故傷亡
2名中毒人員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其餘人員生命體徵平穩,正在留院觀察。目前,現場隱患已排除。
事故處置
前述事故發生後,有關人員被迅速轉至平南縣人民醫院救治。貴港市、平南縣黨政主要領導第一時間赴現場指揮事故處置和善後工作。平南縣消防救援大隊已於2023年4月19日傍晚18時30分成功將發生有毒氣體泄漏的除硫除塵器爐門封閉,現場隱患已排除。
事故調查
2023年7月4日,廣西貴港市政府批覆《貴港市平南縣寶佳鈣業有限公司“4·19”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調查報告》,同意《事故調查報告》對該起事故的原因、性質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和處理意見。2023年4月19日13時許,貴港市平南縣寶佳鈣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中毒、21人輕度中毒。
事故直接原因為機修班長林賢茂未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作業操作規程,未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和安全交底,未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手續,未告知安全預防控制措施。林賢茂無焊接和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違章操作,未按有限空間作業“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原則採取隔離、通風置換、檢測、監護措施,切割拆除脫硫除塵塔的人孔門蓋。工人余德健、石永祥(事故中死亡)無勞動防護下進行清渣作業,吸入從清渣口泄漏積聚在作業現場的CO氣體,相繼中毒昏倒。馮彩杏(事故中死亡)、黃信健等其他人員在未對事故現場採取通風置換,未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進入事故現場施救,相繼中毒,導致傷亡進一步擴大。
盲目施救,24人陸續中毒
《事故調查報告》載明了事發過程:4月19日9時50分許,寶佳公司廠長何柱森電話通知副廠長何彩烽安排人員開展清理脫硫除塵塔內脫硫沉渣工作。10時許,何柱森通知機修工班長林賢茂檢查2#線脫硫除塵塔是否堵塞,林賢茂接到工作任務後通知中控室韋錦蘭關停2#石灰窯鼓風機、引風機。林賢茂想同時檢查1#、3#石灰窯脫硫除塵塔,於12時15分許,自行通知中控室韋錦蘭關停1#、3#石灰窯的鼓風機、引風機。隨後林賢茂按順序用氧氣乙炔氣割將2#、1#、3#脫硫除塵塔的人孔門螺栓割除,在割除2#、1#脫硫除塵塔人孔門螺栓後打開人孔門,觀察發現有堵塞,隨即報告何彩烽,何彩烽要求林賢茂負責清渣工作。林賢茂立即安排焯灰工余德健、雜工石永祥清渣,自己接著到3#脫硫除塵塔割除人孔門螺栓。在切割過程中,林賢茂感覺眼花腿軟,便立即往外跑,跑至車間外水罐旁時暈倒不省人事。
13時許,一名員工到辦公室告訴何彩烽有人暈倒,何彩烽跑到水罐旁發現林賢茂,隨即將林賢茂抬上小車送往丹竹鎮衛生院。返回到工廠後,磅灰工馮彩杏跑來告訴何彩烽,黃信健暈倒在車間裡。何彩烽跑進車間看到黃信健暈倒在3#脫硫除塵塔旁,試著將黃信健拖出去。但由於傷者太重,無法拖動,何彩烽便從小門跑出去喊人救援,自己感覺身體不適回到辦公室休息,隨後去醫院吸氧。維修監控線路的趙瑞剛在監控畫面發現有人昏迷,隨即用對講機呼叫,何柱森立即趕到現場,馮彩杏等公司其他員工陸續到現場參與救援,因救援時未採取防中毒措施,致使多人陸續中毒並昏迷,前後共有24名中毒人員被送往醫院救治。
報告建議對機修班長追究刑責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對寶佳公司機修班長林賢茂追究刑事責任:林賢茂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此外,《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給予廣西平南縣寶佳鈣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該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三條,建議由平南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依法處罰。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對何柱富、何柱森、何彩烽三人給予行政處罰。何柱富為梧州市藤縣政協常委,2018年5月任寶佳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人;何柱森2023年2月1日任寶佳公司廠長,安全組織機構組長,分管公司生產經營安全管理工作;何彩烽2022年2月1日任寶佳公司副廠長,安全組織機構副組長,協助廠長履行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