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

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

2021年4月17日,廣西桂林市西門橋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該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傷。

2021年10月,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認定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
  • 發生時間:約 2021年4月17日 20時
  • 發生地點:廣西桂林市西門橋
  • 人員傷亡:1人死亡,6人受傷(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
事故背景,事故經過,事故傷亡,事故處置,

事故背景

涉事旅遊大巴車為桂A牌照,車上有乘客53名,加上司機和導遊共55人。

事故經過

2021年4月17日20時許,桂林市西門橋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旅遊大巴車撞上限高架,車體受到強烈損壞。
現場視頻顯示,大巴車頂被沿著玻璃窗削掉了三分之二,事發後車上大部分有行動能力的乘客自行下車,有乘客被困,消防部門隨後趕來救援。

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桂林交警通報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傷。

事故處置

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大客車駕駛人已被警方控制,現場交通秩序已恢復正常。事故後續調查處理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中。該限高護欄由鐵路部門為保障高鐵運行安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
2021年10月,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認定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2022年12月5日訊息,桂林旅遊大巴撞限高架“削頂”案二審維持原判,被告人獲刑兩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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