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北京西站持刀傷人案

3·31北京西站持刀傷人案指2015年3月31日7時58分,一男子在北京西站北廣場東側,持刀追逐扎刺過往旅客,致使3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31北京西站持刀傷人案
  • 地點:北京西站
  • 案件:持刀傷人案
  • 發生時間 :2015年3月31日7時58分
案件經過,緊急處置,案件審理,

案件經過

北京鐵路運輸犁束您檢察院指控
2015年3月31日7時58分,31歲的申某為發泄情緒,在北京西站北廣場東側,持刀追逐扎刺過往旅客,致使3人受傷。

緊急處置

2015年3月31日,正在北京西站廣場執勤的北京西站派出所輔警祝某、吳某前往現場巡查,祝某的衣服也被申某扎破。府祖刪洪此後,申某被民歡碑祝主警當場抓獲。

案件審理

2015年3月31日,申某被刑拘留,2015年4月28日被逮捕。該案由北京鐵路運輸法院法官周浩獨任審判,適用簡易程式公開開庭審理。
庭上,申某對其被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其認罪悔罪,並期盼法庭能給予其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申某在接受法官詢問時稱,其自小成績好,自恃有才華,因為讀的是大專,故從外地櫃籃罪進京求學,修了本科。因為性格內向,找工作處灑阿坑處碰壁,女朋友也離開了自己。為了發泄心中煩悶,申某持刀到北京西站扎刺無辜路人。
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後認為,申某持兇器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但鑒於申某頌牛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故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
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意見書遷估櫻顯示,申某沒有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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