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隆豐中學校園暴力事件

3·30隆豐中學校園暴力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30隆豐中學校園暴力事件
  • 發生時間:2017年3月30日
事件介紹,事件原因,最新進展,

事件介紹

近日,一段“彭州隆豐中學校園暴力“的視頻在網路流傳。在兩分零五秒的視頻中,一黑衣女生先掌摑一身穿綠衣的女生,隨後又對著另一白色短袖的女生進行扇耳光以及辱罵行為。
針對近日一段“彭州隆豐中學校園暴力”的視頻在微博流傳,經彭州市公安局調查,事件原因起於個人糾紛,目前涉案4人已被全部擋獲,已經對4名違法行為人作出處理。

事件原因

4月4日8:46分,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再次發布情況通報稱:“就近日網民反映的彭州市隆豐中學學生被打視頻,經我局調查,目前涉案4人已被全部擋獲,事件的原因和經過現已查明:2017年3月30日下午,因個人糾紛,我市隆豐中學2名學生在放學回家路上,被外校4名未成年人攔住並帶至學校附近一個小巷子裡進行辱罵毆打。下一步,我局將根據案件事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4名違法行為人作出處理,對其監護人進行約談,責令其加強對子女的教育管理。並協同教育部門和社區與家長一起加強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保護。”

最新進展

近日,一段“彭州隆豐中學校園暴力”的視頻在微博流傳。4月3日凌晨1點56分,“平安彭州”官微對此事發布警情通告,“網傳近日我市女學生被打視頻,彭州警方高度重視及時介入調查,經初查系我市隆豐中學在校生因糾紛引發校外打架。目前視頻中糾紛原因、雙方參與者基本情況等已初步查實。因當事雙方均系未成年人,我局與相關職能部門正積極開展調查教育處理中。”
4月3日晚,前期網傳視頻中毆打彭州市隆豐中學兩名學生的四名外校未成年學生被彭州市公安局擋獲,並在其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的陪同下接受調查處理。現將調查處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是我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2條、第43條的規定,對毆打他人,且年滿14周歲的李某、劉某、趙某三人給予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2條“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的規定,對未滿14歲的張某的違法行為不予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二是經過我局、學校以及社區的教育,當事雙方在監護人的陪同下,打人者向被打學生賠禮道歉,並支付全部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及相關費用。目前,當事雙方已達成諒解。
彭州公安機關和相關單位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和校園周邊安全環境治理,下一步將全面加強彭州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強化在校學生保護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呼籲全社會攜起手來,發現類似情況立刻報警或制止,共同為學子們營造安全良好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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