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為適用高等繼續教育法學專業的學生學習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需要而編寫的教材。本教材力求準確、簡明扼要,對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學的基本問題和基本制度,進行了闡述和介紹。
基本介紹
- 書名:21世紀遠程教育精品教材·法學系列: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頁數:281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作者:胡錦光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定價:36.0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21世紀遠程教育精品教材·法學系列: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3版)》主要是依據新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等,對教材中相應的內容進行了更新,以適應法律制度的發展。
作者簡介
胡錦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暨政策法規司法律諮詢顧問、國家統計局法律諮詢顧問、井岡山幹部學院、鄭州大學兼職教授等。
圖書目錄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
第一節行政的含義1
第二節行政法的概念及作用3
第三節行政法律關係6
第四節行政法的淵源與分類10
第五節行政法的基本原則12
第二章行政主體17
第一節行政主體概述17
第二節行政機關23
第三節被授權的組織和受委託的組織
第四節其他社會公權力組織34
第五節公務員34
第六節行政相對人43
第三章行政行為概述48
第一節行政行為的含義48
第二節行政行為的分類49
第三節行政行為的內容與效力51
第四節行政行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53
第五節行政行為的無效、撤銷與廢止55
第四章行政立法58
第一節行政立法概述58
第二節行政立法主體61
第三節行政立法的程式63
第四節對行政立法的監督64
第五章行政許可67
第一節行政許可概述67
第二節行政許可的設定與實施主體70
第三節行政許可的程式73
第四節行政許可的監督與法律責任77
第六章行政強制81
第一節行政強制概述81
第二節行政強制執行83
第三節行政即時強制89
第四節行政強制措施91
第七章行政徵收95
第一節行政徵收概述95
第二節行政徵收的內容和分類97
第八章行政給付99
第一節行政給付概述99
第二節行政給付的內容、種類與程式100
第九章行政裁決103
第一節行政裁決概述103
第二節行政裁決的原則和程式106
第十章行政處罰108
第一節行政處罰概述108
第二節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111
第三節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116
第四節行政處罰的管轄與適用118
第五節行政處罰的程式123
第十一章行政契約129
第一節行政契約概述129
第二節行政契約的締結、變更和解除132
第十二章行政指導138
第一節行政指導概述138
第二節行政指導的種類、意義和作用140
第十三章行政程式143
第一節行政程式的概念與意義143
第二節行政程式的基本原則144
第三節行政程式的基本制度145
第十四章行政責任149
第一節違法行政149
第二節行政不當151
第三節行政責任概述152
第十五章行政複議156
第一節行政複議概述156
第二節行政複議範圍162
第三節行政複議的基本制度164
第四節行政複議的機關與管轄166
第五節行政複議參加人170
第六節行政複議的程式173
第十六章行政賠償178
第一節行政賠償概述178
第二節行政賠償的範圍184
第三節行政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186
第四節行政賠償程式188
第五節國家賠償的方式、計算標準194
第十七章行政訴訟概述198
第一節行政訴訟的概念與構成要件198
第二節行政訴訟法的含義與立法目的203
第三節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207
第四節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211
第五節行政訴訟的管轄218
第十八章行政訴訟參加人225
第一節行政訴訟參加人概述225
第二節原告、被告和共同訴訟人227
第三節第三人237
第四節訴訟代理人239
第十九章行政訴訟證據與程式242
第一節行政訴訟證據概述242
第二節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248
第三節起訴與受理252
第四節第一審程式256
第五節第二審程式261
第六節審判監督程式264
第七節執行程式266
第二十章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與裁判272
第一節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272
第二節行政訴訟的裁判275
參考文獻280
第一節行政的含義1
第二節行政法的概念及作用3
第三節行政法律關係6
第四節行政法的淵源與分類10
第五節行政法的基本原則12
第二章行政主體17
第一節行政主體概述17
第二節行政機關23
第三節被授權的組織和受委託的組織
第四節其他社會公權力組織34
第五節公務員34
第六節行政相對人43
第三章行政行為概述48
第一節行政行為的含義48
第二節行政行為的分類49
第三節行政行為的內容與效力51
第四節行政行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53
第五節行政行為的無效、撤銷與廢止55
第四章行政立法58
第一節行政立法概述58
第二節行政立法主體61
第三節行政立法的程式63
第四節對行政立法的監督64
第五章行政許可67
第一節行政許可概述67
第二節行政許可的設定與實施主體70
第三節行政許可的程式73
第四節行政許可的監督與法律責任77
第六章行政強制81
第一節行政強制概述81
第二節行政強制執行83
第三節行政即時強制89
第四節行政強制措施91
第七章行政徵收95
第一節行政徵收概述95
第二節行政徵收的內容和分類97
第八章行政給付99
第一節行政給付概述99
第二節行政給付的內容、種類與程式100
第九章行政裁決103
第一節行政裁決概述103
第二節行政裁決的原則和程式106
第十章行政處罰108
第一節行政處罰概述108
第二節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111
第三節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116
第四節行政處罰的管轄與適用118
第五節行政處罰的程式123
第十一章行政契約129
第一節行政契約概述129
第二節行政契約的締結、變更和解除132
第十二章行政指導138
第一節行政指導概述138
第二節行政指導的種類、意義和作用140
第十三章行政程式143
第一節行政程式的概念與意義143
第二節行政程式的基本原則144
第三節行政程式的基本制度145
第十四章行政責任149
第一節違法行政149
第二節行政不當151
第三節行政責任概述152
第十五章行政複議156
第一節行政複議概述156
第二節行政複議範圍162
第三節行政複議的基本制度164
第四節行政複議的機關與管轄166
第五節行政複議參加人170
第六節行政複議的程式173
第十六章行政賠償178
第一節行政賠償概述178
第二節行政賠償的範圍184
第三節行政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186
第四節行政賠償程式188
第五節國家賠償的方式、計算標準194
第十七章行政訴訟概述198
第一節行政訴訟的概念與構成要件198
第二節行政訴訟法的含義與立法目的203
第三節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207
第四節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211
第五節行政訴訟的管轄218
第十八章行政訴訟參加人225
第一節行政訴訟參加人概述225
第二節原告、被告和共同訴訟人227
第三節第三人237
第四節訴訟代理人239
第十九章行政訴訟證據與程式242
第一節行政訴訟證據概述242
第二節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248
第三節起訴與受理252
第四節第一審程式256
第五節第二審程式261
第六節審判監督程式264
第七節執行程式266
第二十章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與裁判272
第一節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272
第二節行政訴訟的裁判275
參考文獻280
文摘
著作權頁: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馬克思曾經說過“行政是國家的組織活動”。國家的組織活動需要有一定的規範進行調整,而調整行政關係、調整行政主體以及行政主體在職權活動中發生社會關係的法律就是行政法。隨著行政滲透到社會的每個領域中,行政法所調整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行政法一方面要求行政主體嚴格尊重法律,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也為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護,使其免受行政主體違法行為的侵害。本章闡述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概念,是學習和理解行政法的基礎知識,在本章中應當著重掌握行政法律關係以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行政的含義
一、行政的含義
學習和研究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首先應當了解什麼是行政。“行政”一詞,源於拉丁文“administrate”,中文根據英文“administration”翻譯過來,其含義可以是“行政”、“行政機關”、“管理”、“執行”。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也曾使用過“行政”這一術語。在中國古代,“行政”一詞一般是指執掌政務,如《史記·周本紀》中記載:“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行政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指對某類事務的管理和執行的行為或活動,或者指管理或執行某類事務的組織。從所管理和執行事務的範圍上可將行政分為“公共行政”與“私人行政”兩種,“公共行政”表示國家與公共事務的行政,“私人行政”表示社會組織和企業的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國家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對國家與公共事務的組織、管理、決策與調控等活動。對於特指公共行政的“行政”,國內外學者的觀點較多,主要有以下幾種學說:
(1)國家意志執行說。這種學說主要以美國學者古德諾為代表,其在所著的《政治與行政》一書中指出:“任何政體的國家都只能有兩種功能,即表現國家意志和執行國家意志,前者即是政治,後者即是行政。政治是民意的表現,行政是民意的實現。政治在決定政策,行政在實行政策。”
(2)國家目的實現說。這種學說認為行政是實現國家目的的活動。如德國行政法學者馬葉爾等人認為“行政是實現國家目的的作用”。日本行政法學者田中二郎認為“行政是依據法律,在法律的約束下,現實中為積極實現國家目的進行的、整體上具有統一性的、連續的、形成性的國家活動”。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馬克思曾經說過“行政是國家的組織活動”。國家的組織活動需要有一定的規範進行調整,而調整行政關係、調整行政主體以及行政主體在職權活動中發生社會關係的法律就是行政法。隨著行政滲透到社會的每個領域中,行政法所調整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行政法一方面要求行政主體嚴格尊重法律,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也為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護,使其免受行政主體違法行為的侵害。本章闡述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概念,是學習和理解行政法的基礎知識,在本章中應當著重掌握行政法律關係以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行政的含義
一、行政的含義
學習和研究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首先應當了解什麼是行政。“行政”一詞,源於拉丁文“administrate”,中文根據英文“administration”翻譯過來,其含義可以是“行政”、“行政機關”、“管理”、“執行”。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也曾使用過“行政”這一術語。在中國古代,“行政”一詞一般是指執掌政務,如《史記·周本紀》中記載:“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行政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指對某類事務的管理和執行的行為或活動,或者指管理或執行某類事務的組織。從所管理和執行事務的範圍上可將行政分為“公共行政”與“私人行政”兩種,“公共行政”表示國家與公共事務的行政,“私人行政”表示社會組織和企業的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國家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對國家與公共事務的組織、管理、決策與調控等活動。對於特指公共行政的“行政”,國內外學者的觀點較多,主要有以下幾種學說:
(1)國家意志執行說。這種學說主要以美國學者古德諾為代表,其在所著的《政治與行政》一書中指出:“任何政體的國家都只能有兩種功能,即表現國家意志和執行國家意志,前者即是政治,後者即是行政。政治是民意的表現,行政是民意的實現。政治在決定政策,行政在實行政策。”
(2)國家目的實現說。這種學說認為行政是實現國家目的的活動。如德國行政法學者馬葉爾等人認為“行政是實現國家目的的作用”。日本行政法學者田中二郎認為“行政是依據法律,在法律的約束下,現實中為積極實現國家目的進行的、整體上具有統一性的、連續的、形成性的國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