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市新年音樂會是由中山市文化藝術中心申請的涉外/營業性演出
許可事項 | 涉外/營業性演出 | 事項類型 | 舉辦 | ||
申請單位 | 中山市文化藝術中心 | 許可證號 | 442000120010 | ||
演出名稱 | 2023年中山市新年音樂會 | 演出類型 | 音樂會 | ||
演出場所名稱 | 中山市文化藝術中心 | 演員人數 | 63人 | ||
是否屬於外國人在中國短期工作任務 | 否 | 外國人數 | 1人 | ||
出入境日期 | —— | 停留時間 | —— | ||
演出日期 | 2022-12-31 | 演出場次 | 1場 | ||
演出場所地址 | 中山市東區興中道73號 | ||||
備註: 1.請於演出舉辦日期前持此決定及相關材料到演出所在地縣(市、區)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備案,並配合執法部門做好現場監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動舉辦日期起6個月內在申請單位、演出人員及內容“三不變”的情況下,需增加演出地(場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場次)的縣(市、區)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辦理備案。 2.屬於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門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後方可舉辦。 3.舉辦臨時搭建舞台、看台的營業性演出,演出舉辦單位應於演出前提交相關合格證明。 4.舉辦涉外營業性演出,應及時到外事部門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5.在低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舉辦營業性演出的,按屬地黨委、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在高風險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6.請你單位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劇院等演出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等要求,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確保演出活動安全有序開展。一旦發生異常情況,第一時間根據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的變化隨時動態調整演出計畫。 |
以上內容來自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