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編制,並予以公布。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0年,上海公安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儀式上所作的重要訓詞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公安中心工作,聚晚迎焦社會公眾關切,結合“智慧公安”“智慧信訪”整體規劃,以政務公開促工作落實、促執法規範、促為民服務。我局成立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臻任組長,指揮部、政治部、警保部、駐局紀檢監察組、法制總隊、智慧公安辦、保密辦、新聞辦和各有關業務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指揮部,主管本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部門在市公安局政務公開辦公室統一指導協調下,負責具體實施各項工作。各公安區分局參照市公安局模式落實組織保障。上海公安系統在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設立了17個政府信息公開機構、365個公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同時充分發揮主流新聞媒體和公安政務新媒體平台聯動效應,綜合運用“網、報、台、微、端”等各類公開渠道,多維度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一)主動公開方面
我局對照《條例》《規定》的主動公開範圍,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除了不涉及《條例》第二十條第(三)(四)(十)(十一)(十三)項、《規定》第二十條第(一)(二)(六)項所列的主動公開信息,其他各項均主動公開,情況如下:
做好行政規章、規範性檔案及行政執法和管理依據公開工作。牽頭制定《水域治安管理辦法》《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兩個規章的草案(均已公開徵求意奔烏葛夜見並移送市司法局);制定修改《關於加強公共場所人群聚集活動安全管理的若干規定》《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辦法》《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延長〈上海市星級賓館治安管理和內部安全防範工作規範〉有效期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關於修改〈上海市公安局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管理規定〉等4件行政規範性檔案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關於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屬申請來滬定居的受理審批辦法》《上海市公安局關於沿海邊防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6件行政規範性檔案,並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解讀工作;對公安牽頭起草或具體實施的20部地方性法規、15部政府規章和38件規範性檔案,開展了全面清理工作;建立檔案動態調整機制,將市公安局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目錄在網上主動公開並及時更新。
做好行政權力事項及服務事項公開工作。通過“一網通辦”平台統一公開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辦理公安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式及行政許可結果。2020年,我局對公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少臭囑確認等全部行政權力事項,以及接入“一網通辦”總門戶或“隨申辦”移動端的85個公安公共服務事項編制了辦事指南,並在“一網通辦”平台對外公開;對公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進行了集中調整和更新;公開行政處罰結果65545條(個人50734條、企業14811條);公開行政許可結果1995條;公開行政複議辦案進展4246條;公開行政複議法律文書3487條。
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及預警信息公開工作。2020年,我市共遭受大霧天氣嚴重影響6次、低溫冰凍雨雪天氣嚴重影響2次,我局及時啟動預警回響,實時關注道路交通情況,妥善處置交通擁堵、道路封閉、道路結冰、輪渡停航以及旅客滯留等突發情況,期間未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治安案事件。第三屆中凶鍵員棗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召開期間,我局反詐專班通過潛在被害人分析模型,發現在滬多家企業的公司負責人有被騙的高風險,即第一時間通過96110預警專號逐一開展了電店禁拜話回訪,成功勸阻一在滬外資企業的中方負責人轉帳,避免該企業被騙受損300餘萬美元。
做擔宙乘好“祝付境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市政府有關要求,我局對照“對保全服務業的抽查”“對網咖的抽查”“對娛樂場所和特種行業的抽查”“對爆破作業單位的抽查”以及“對民用槍枝彈藥從業單位的抽查”共5項市級抽查事項,按季度逐項公開抽查結果共4批次、20個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做好其他常態化主動公開工作。按時公開2020年度我局本級和三家事業單位部門預算數、“三公”經費預算數、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數、績效目標等,並同步上報“中國上海”政府網站集中公開,同時指導各公安分局做好財政預決算及犬類管理費用公開工作;圍繞實有人口信息自主申報、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換髮補發、70歲以上人員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等新出台的便民措施開展政策解讀工作;及時發布2020年度重大決策事項目錄;及時發布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和總體辦理情況;定期更新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包括收費項目名稱、收費標準、資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據、批准文號等內容;及時更新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等信息。我局公務員錄用工作根據主管部門要求納入全市統一錄用平台,具體招錄職位、名額、條件以及擬錄用人員公示等情況,由市公務員局在其官方網站公開。我局嚴格按照《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上海市財政局入口網站可查閱)的要求開展政府集中採購工作,並委託市政府採購中心依法組織實施,採購項目、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等相關信息均由其在上海政府採購網集中發布。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嚴格執行新出台的《條例》《規定》,結合《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修訂工作,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一是對全市公安派出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進行調整,在原有提供信息查閱服務的基礎上,增加信息公開申請接收和轉交職責,幫助公眾更便捷地獲取公安政府信息。二是與法制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遇有特殊、疑難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答覆前與法制部門溝通協商。三是及時調整依申請公開管理系統相關參數,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全鏈條管理,為規範申請辦理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
全年我局通過網站、現場、信函、傳真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92件,辦結1772件,其中公開262件,部分公開4件,涉及國家秘密等原因不予公開153件,“無法提供”1038件(主要包括:“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504件,“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481件,“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53件),“不予處理”149件(主要包括:“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140件,“重複申請”7件,“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2件),“其它處理”166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人口管理類、治安管理類、接處警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大公文類信息公開力度。制定並嚴格落實《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開發布實施辦法》,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不斷理順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核機制,全年公開公文726件。
推進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對2010年以來未進行公開屬性認定和公開屬性定為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的公文,開展公開屬性重新審查工作,對已具備主動公開條件的公文類信息,予以轉化公開。
編制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按照分類科學、內容完整,充分體現公安工作內容,便於公眾檢索、查閱的工作要求,分綜合政務、重點工作、權力事項、服務事項等四個大類,開展全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梳理和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工作,並在“上海公安”政府網站開設“政務公開標準化”專欄予以發布。
持續開放公共數據資源。我局向市大數據中心開放公共數據資源接口84個、公共數據表51張,數據總量達3.6億條,主要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軌道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公共行政管理、全市賓旅館業務管理、煙花爆竹管控與保全行業管理等領域。
(四)平台建設方面
根據《上海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建設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按時完成了“上海公安”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系統遷移、IPV6改造等工作。同時,對網站各欄目運維情況開展自查6次,保密審查4次,督促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時、錯誤連結等問題10餘個,修復完善網站功能套用80餘次。“上海公安”政府網站全年公開政府信息10萬餘條,訪問量3881萬餘次,其中按點擊率從高到底排序的欄目是:公安新聞、政策解讀、警方提示、公示公告、圖片新聞、便民措施、人事任免等,已成為公眾了解公安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情況、查詢公安辦事信息的重要渠道。
以“警民直通車-上海”為龍頭積極構建上海公安新媒體矩陣,目前已在18個新媒體平台開設400餘個賬號,冬粉總量超1300餘萬。緊密圍繞疫情防控、進博會安保、智慧公安建設、突發案事件處置等工作,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宣傳展示公安工作成效和先進典型風采。我局官方微博全年發布博文2.5萬餘條,閱讀量突破40億次;官方微信發布文章1.25萬餘篇,閱讀量超過7億次;頭條號發布文章4000餘篇,閱讀量4300餘萬次;抖音、快手發布短視頻1800餘條,閱讀量突破53億次;推出了原創抗疫MV《無聲的戰役》、反詐MV《餘年無騙》、“上海反詐進行時”公益反詐無人機表演等爆紅網路的新媒體作品;充分利用短視頻短小精悍、快速傳播的特點,在發布防範電信詐欺提示、交通管制通告、正能量暖心事等內容時,將關鍵信息濃縮於30秒短視頻中,在抖音、快手等賬號上發布,吸引大量網民關注轉發。此外,充分運用圖文、短視頻、H5、動畫、漫畫、直播等新興網際網路表達方式,拉近網民距離,擴大新聞傳播覆蓋面。
(五)監督保障方面
我局將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各公安分局績效考核範圍,科學運用考核槓桿作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結合公安派出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能調整,對部分派出所視窗進行檢查,並通報反饋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
結合新《條例》《規定》出台和《細則》的修訂實施,我局一方面依託上海公安學院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應知應會內容的普及培訓,範圍覆蓋至全市公安機關在職民警警銜晉升、初任領導幹部培訓等課程;另一方面,通過組織開展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兼)職民警進行專題培訓,全面部署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要求,提升民警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年開展各類培訓會議、培訓班32次。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製作數量 | 公開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檔案 | 6 | 6 | 3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71 | -5 | 8842897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67 | 18 | 2293859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040 | 0 | 65545 |
行政強制 | 128 | 0 | 250466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14 | 8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2035 | 5237861378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760 | 22 | 1 | 0 | 9 | 0 | 179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81 | 0 | 0 | 0 | 3 | 0 | 84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58 | 0 | 0 | 0 | 4 | 0 | 26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92 | 0 | 0 | 0 | 0 | 0 | 92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91 | 7 | 0 | 0 | 6 | 0 | 504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480 | 1 | 0 | 0 | 0 | 0 | 481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52 | 1 | 0 | 0 | 0 | 0 | 53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40 | 0 | 0 | 0 | 0 | 0 | 140 | |
2.重複申請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61 | 5 | 0 | 0 | 0 | 0 | 166 | ||
(七)總計 | 1748 | 14 | 0 | 0 | 10 | 0 | 177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02 | 2 | 0 | 0 | 0 | 0 | 104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合計 | 14 | 0 | 0 | 0 | 14 | 9 | 0 | 1 | 1 | 11 | 27 | 1 | 1 | 3 | 32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對《條例》《規定》新內容的準確把握運用仍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公眾參與形式有待豐富。
2020年,我局從三方面進行改進:一是抓好制度建設,制定《細則》。二是通過形式多樣、覆蓋不同層面的學習和培訓,抓好《條例》的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三是公眾參與形式多樣化,通過組織警營開放日、部門負責人線上訪談、業務交流座談會等方式,加強決策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拓展公眾參與的深度和廣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我局認真貫徹《2020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圍繞新冠疫情防控、防範電信網路詐欺等重點工作,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熱點,豐富公眾參與形式。
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開。上海公安機關圍繞“創新機制,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聯勤聯動,援助受困弱勢群體”“重拳出擊,打擊涉疫違法‘零容忍’”等主題持續開展系列報導。如,為保障疫情期間長三角區域貨物跨省運輸不受影響,最大限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針對運輸貨運車輛制定發布“長三角疫情防控交通運輸一體化貨運車輛通行證”,持證貨運運輸從業人員返滬後,無需再次隔離14天即可繼續投入工作。又如,通過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眾號發布《身份證人像信息公安拍照點電話預約服務》專題,提供全市公安拍照點的地址、拍攝時間以及聯繫電話,有效避免人員在拍照點聚集。同時,在公眾號平台推出“實有人口信息自主申報”功能,積極會同市大數據中心在“一網通辦”平台及“隨申辦市民雲”APP中開闢自主申報接口,為市民自覺申報居住狀態提供掌上入口。全市累計超過100萬人完成實有人口信息自主申報,最大程度減少人員流動。再如,我局反詐專班跨部門、多警種、全手段的實體化、一體化、專業化運作平台,緊跟疫情發展態勢,密切關注涉疫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動向,1月24日(除夕)至3月5日,我局反詐專班共接報虛假售賣口罩、耳溫槍等疫情防控緊俏物資的詐欺警情982起,涉及金額6299.15萬元,目前已幫助市民民眾排除詐欺嫌疑並確定為糾紛的警情631起,挽回財產損失4531.78萬元。
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及預警信息公開工作。2020年,我市共遭受大霧天氣嚴重影響6次、低溫冰凍雨雪天氣嚴重影響2次,我局及時啟動預警回響,實時關注道路交通情況,妥善處置交通擁堵、道路封閉、道路結冰、輪渡停航以及旅客滯留等突發情況,期間未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治安案事件。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召開期間,我局反詐專班通過潛在被害人分析模型,發現在滬多家企業的公司負責人有被騙的高風險,即第一時間通過96110預警專號逐一開展了電話回訪,成功勸阻一在滬外資企業的中方負責人轉帳,避免該企業被騙受損300餘萬美元。
做好“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市政府有關要求,我局對照“對保全服務業的抽查”“對網咖的抽查”“對娛樂場所和特種行業的抽查”“對爆破作業單位的抽查”以及“對民用槍枝彈藥從業單位的抽查”共5項市級抽查事項,按季度逐項公開抽查結果共4批次、20個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做好其他常態化主動公開工作。按時公開2020年度我局本級和三家事業單位部門預算數、“三公”經費預算數、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數、績效目標等,並同步上報“中國上海”政府網站集中公開,同時指導各公安分局做好財政預決算及犬類管理費用公開工作;圍繞實有人口信息自主申報、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換髮補發、70歲以上人員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等新出台的便民措施開展政策解讀工作;及時發布2020年度重大決策事項目錄;及時發布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和總體辦理情況;定期更新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包括收費項目名稱、收費標準、資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據、批准文號等內容;及時更新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等信息。我局公務員錄用工作根據主管部門要求納入全市統一錄用平台,具體招錄職位、名額、條件以及擬錄用人員公示等情況,由市公務員局在其官方網站公開。我局嚴格按照《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上海市財政局入口網站可查閱)的要求開展政府集中採購工作,並委託市政府採購中心依法組織實施,採購項目、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等相關信息均由其在上海政府採購網集中發布。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嚴格執行新出台的《條例》《規定》,結合《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修訂工作,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一是對全市公安派出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進行調整,在原有提供信息查閱服務的基礎上,增加信息公開申請接收和轉交職責,幫助公眾更便捷地獲取公安政府信息。二是與法制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遇有特殊、疑難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答覆前與法制部門溝通協商。三是及時調整依申請公開管理系統相關參數,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全鏈條管理,為規範申請辦理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
全年我局通過網站、現場、信函、傳真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92件,辦結1772件,其中公開262件,部分公開4件,涉及國家秘密等原因不予公開153件,“無法提供”1038件(主要包括:“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504件,“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481件,“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53件),“不予處理”149件(主要包括:“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140件,“重複申請”7件,“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2件),“其它處理”166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人口管理類、治安管理類、接處警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大公文類信息公開力度。制定並嚴格落實《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開發布實施辦法》,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不斷理順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核機制,全年公開公文726件。
推進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對2010年以來未進行公開屬性認定和公開屬性定為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的公文,開展公開屬性重新審查工作,對已具備主動公開條件的公文類信息,予以轉化公開。
編制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按照分類科學、內容完整,充分體現公安工作內容,便於公眾檢索、查閱的工作要求,分綜合政務、重點工作、權力事項、服務事項等四個大類,開展全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梳理和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工作,並在“上海公安”政府網站開設“政務公開標準化”專欄予以發布。
持續開放公共數據資源。我局向市大數據中心開放公共數據資源接口84個、公共數據表51張,數據總量達3.6億條,主要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軌道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公共行政管理、全市賓旅館業務管理、煙花爆竹管控與保全行業管理等領域。
(四)平台建設方面
根據《上海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建設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按時完成了“上海公安”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系統遷移、IPV6改造等工作。同時,對網站各欄目運維情況開展自查6次,保密審查4次,督促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時、錯誤連結等問題10餘個,修復完善網站功能套用80餘次。“上海公安”政府網站全年公開政府信息10萬餘條,訪問量3881萬餘次,其中按點擊率從高到底排序的欄目是:公安新聞、政策解讀、警方提示、公示公告、圖片新聞、便民措施、人事任免等,已成為公眾了解公安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情況、查詢公安辦事信息的重要渠道。
以“警民直通車-上海”為龍頭積極構建上海公安新媒體矩陣,目前已在18個新媒體平台開設400餘個賬號,冬粉總量超1300餘萬。緊密圍繞疫情防控、進博會安保、智慧公安建設、突發案事件處置等工作,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宣傳展示公安工作成效和先進典型風采。我局官方微博全年發布博文2.5萬餘條,閱讀量突破40億次;官方微信發布文章1.25萬餘篇,閱讀量超過7億次;頭條號發布文章4000餘篇,閱讀量4300餘萬次;抖音、快手發布短視頻1800餘條,閱讀量突破53億次;推出了原創抗疫MV《無聲的戰役》、反詐MV《餘年無騙》、“上海反詐進行時”公益反詐無人機表演等爆紅網路的新媒體作品;充分利用短視頻短小精悍、快速傳播的特點,在發布防範電信詐欺提示、交通管制通告、正能量暖心事等內容時,將關鍵信息濃縮於30秒短視頻中,在抖音、快手等賬號上發布,吸引大量網民關注轉發。此外,充分運用圖文、短視頻、H5、動畫、漫畫、直播等新興網際網路表達方式,拉近網民距離,擴大新聞傳播覆蓋面。
(五)監督保障方面
我局將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各公安分局績效考核範圍,科學運用考核槓桿作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結合公安派出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能調整,對部分派出所視窗進行檢查,並通報反饋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
結合新《條例》《規定》出台和《細則》的修訂實施,我局一方面依託上海公安學院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應知應會內容的普及培訓,範圍覆蓋至全市公安機關在職民警警銜晉升、初任領導幹部培訓等課程;另一方面,通過組織開展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兼)職民警進行專題培訓,全面部署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要求,提升民警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年開展各類培訓會議、培訓班32次。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製作數量 | 公開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檔案 | 6 | 6 | 3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71 | -5 | 8842897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67 | 18 | 2293859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040 | 0 | 65545 |
行政強制 | 128 | 0 | 250466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14 | 8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2035 | 5237861378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760 | 22 | 1 | 0 | 9 | 0 | 179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81 | 0 | 0 | 0 | 3 | 0 | 84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58 | 0 | 0 | 0 | 4 | 0 | 26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92 | 0 | 0 | 0 | 0 | 0 | 92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91 | 7 | 0 | 0 | 6 | 0 | 504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480 | 1 | 0 | 0 | 0 | 0 | 481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52 | 1 | 0 | 0 | 0 | 0 | 53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40 | 0 | 0 | 0 | 0 | 0 | 140 | |
2.重複申請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61 | 5 | 0 | 0 | 0 | 0 | 166 | ||
(七)總計 | 1748 | 14 | 0 | 0 | 10 | 0 | 177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02 | 2 | 0 | 0 | 0 | 0 | 104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合計 | 14 | 0 | 0 | 0 | 14 | 9 | 0 | 1 | 1 | 11 | 27 | 1 | 1 | 3 | 32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對《條例》《規定》新內容的準確把握運用仍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公眾參與形式有待豐富。
2020年,我局從三方面進行改進:一是抓好制度建設,制定《細則》。二是通過形式多樣、覆蓋不同層面的學習和培訓,抓好《條例》的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三是公眾參與形式多樣化,通過組織警營開放日、部門負責人線上訪談、業務交流座談會等方式,加強決策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拓展公眾參與的深度和廣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我局認真貫徹《2020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圍繞新冠疫情防控、防範電信網路詐欺等重點工作,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熱點,豐富公眾參與形式。
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開。上海公安機關圍繞“創新機制,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聯勤聯動,援助受困弱勢群體”“重拳出擊,打擊涉疫違法‘零容忍’”等主題持續開展系列報導。如,為保障疫情期間長三角區域貨物跨省運輸不受影響,最大限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針對運輸貨運車輛制定發布“長三角疫情防控交通運輸一體化貨運車輛通行證”,持證貨運運輸從業人員返滬後,無需再次隔離14天即可繼續投入工作。又如,通過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眾號發布《身份證人像信息公安拍照點電話預約服務》專題,提供全市公安拍照點的地址、拍攝時間以及聯繫電話,有效避免人員在拍照點聚集。同時,在公眾號平台推出“實有人口信息自主申報”功能,積極會同市大數據中心在“一網通辦”平台及“隨申辦市民雲”APP中開闢自主申報接口,為市民自覺申報居住狀態提供掌上入口。全市累計超過100萬人完成實有人口信息自主申報,最大程度減少人員流動。再如,我局反詐專班跨部門、多警種、全手段的實體化、一體化、專業化運作平台,緊跟疫情發展態勢,密切關注涉疫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動向,1月24日(除夕)至3月5日,我局反詐專班共接報虛假售賣口罩、耳溫槍等疫情防控緊俏物資的詐欺警情982起,涉及金額6299.15萬元,目前已幫助市民民眾排除詐欺嫌疑並確定為糾紛的警情631起,挽回財產損失4531.7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