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2020年1月15日,由檢察日報社主辦的評選活動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活動旨在向社會集中展示檢察工作新進展、為民服務新舉措、法律監督新成效,更好地發揮新聞宣傳對檢察工作的引領、推動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 主辦檢察日報
  • 揭曉時間:2020年1月15日
  • 活動意義:展示檢察工作新進展、為民服務新舉措、法律監督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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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環節

整個評選活動分為初評、複評和定評三個環節。

初評

從檢察日報和其他媒體包括網站、新媒體報導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新聞中,篩選出十大法律監督案例預選條目30個

複評

2020年1月5日至10日,在正義網開設專題,廣大讀者和網友進行投票。同時,邀請最高檢特約監督員及35家省級法律期刊負責人參與投票。綜合各方面投票情況,活動組委會確定十大法律監督案例備選條目各15條進入定評環節。

定評

在1月15日召開的定評會上,評審們通過無記名投票最終評選出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評選結果

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是:福建檢察機關認定趙宇見義勇為屬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雲南檢察機關對孫小果案中涉案監獄幹警立案偵查,6人因犯徇私舞弊減刑罪獲刑;陝西檢察機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審查指控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案;教師性侵兩名女童被判無罪,廣西南寧檢察機關依據指導性案例裁判規則抗訴改判十二年;天津武清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權健案”,當庭指控非法傳銷情節嚴重;浙江永康檢察機關依法對一起涉民企案作出不起訴決定,助推走步機國家標準出台;最高檢內設機構改革後直接辦理首個刑事申訴公開聽證案,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湖南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洞庭湖“湖霸”涉黑案二審宣判;檢察機關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秦光榮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煙店向學生違規出售香菸,北京海淀檢察機關開展行政公益訴訟專項監督。

評審信息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中央政法委宣傳教育局,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人民公安報,人民網新華網、新浪網等相關單位和媒體的負責人擔任定評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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