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十大憲法事例評析

2018年中國十大憲法事例評析

《2018年中國十大憲法事例評析》是2019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錦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8年中國十大憲法事例評析
  • 作者:胡錦光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2月
  • 頁數:212 頁
  • 定價:68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8981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憲法事例的形成,既體現了中國社會的進步,也推動了中國社會的發展。中國雖然不存在實效性的違憲審查制度,但通過這些憲法事例推進和影響了執政黨的執政理念、中國人的國家觀念、中國的立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中國的行政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中國司法制度的發展,未來也必將推動中國違憲審查制度的實效化。
這些憲法事例是中國社會內在的憲法訴求,是憲法理念的深刻體現,是憲法影響和作用於中國社會的深刻體現,是憲法核心價值的深刻體現。這是它們廣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根本原因。

作者簡介

胡錦光,1960年2月出生,安徽徽州人,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二級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傑出學者特聘教授,山姆·沃爾頓食品法教席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兼副秘書長。兼任國家*重點學科點中國人民大學憲治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學術委員會主任、人大制度專業委員會主任,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律顧問,國家教育部法律顧問,國家統計局法律諮詢顧問,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兼職教授等職。
1983年、1986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獲學士學位、碩士學位;1995~1998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並獲博士學位。1991年、1999年兩次赴日本立命館大學做高級訪問學者。
主要研究領域:憲法學、行政法學。代表性學術成果:《中國憲法問題研究》、《行政處罰研究》、《違憲審查論》、《違憲審查比較研究》(主編)、《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研究》(合著)、《中國憲法》(合著)、《中國十大行政法案例評析》(主編)、《中國十大憲法事例評析》(年度系列主編)、《行政法專題研究》(主編)等,並發表學術論文200餘篇。
主要獲獎:1995年獲首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1995年獲“霍英東高校教師基金”一等獎,2005年獲“新世紀優秀人才”稱號,2007年獲“北京市教學名師獎”,2008年獲中宣部、法務部和中國法學會“寶鋼優秀教師獎”,2012年年度“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指導教師獎”等。

圖書目錄

事例1:監察委員會向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工作報告
——以C省為例孫煜華
一、C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的流程
(一)通過聽取和審議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的年度計畫
(二)專門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協商溝通確定報告主題
(三)監察委員會起草專項工作報告
(四)監察委員會負責人作專項工作報告
(五)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
(六)專門委員會(經與監察委員會溝通)起草審議意見報告
(七)主任會議研究通過審議意見,轉監察委員會研究處理
二、C省監察委員會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工作報告的基本情況
(一)報告主題和具體議題的選擇
(二)監察委員會負責人作專項工作報告
(三)C省人大常委會的分組審議
(四)監察委員會報告在人大常委會通過
(五)監察委員會研究處理審議意見
(六)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對監察委員會研究處理審議意見之研究意見
三、監察委員會向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工作報告的憲法意義
(一)開創了黨政合署機關向人大常委會作報告的先例
(二)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及配套規範的修訂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四、有待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一)監察委員會可否向人大作年度工作報告
(二)委員對監察委員會所作專項工作報告可否投票
事例2:高校自治權行使與公民基本權利保障
——評某高校發文清查師生電腦等存儲介質事件李海平石晶
一、事例回放
二、法律問題
(一)清查行為涉及的基本權利
(二)高校清查行為的法律性質
(三)高校自治權與公民基本權利的關係
三、法理分析
(一)基本權利對高校具有效力
(二)基本權利對高校自治權行使的限度
四、結語
事例3: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化
——信用治理與權力邊界賈茵
一、事例回放
(一)運行中的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
(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化的背景
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化的法律問題
(一)何謂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化
(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化的問題:概念不確定性
(三)聯合懲戒的法律性質爭議
三、合憲性分析的兩重進路
(一)形式合法性:法律依據的合憲性審查
(二)實質合法性:懲戒內容的比例原則審查
四、結語:法學的出場和立法的完善
事例4:“不予公開”“非政府信息”與不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黨政聯合檔案不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案董妍趙漢根
一、事例回放
二、何為“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的“公開”與“例外”
(一)“公開”與“例外”的價值判斷
(二)例外規則的層次
(三)“不予公開的信息”“非政府信息”與不適用《條例》
四、《條例》外的信息公開途徑
(一)其他法律規範
(二)黨務信息公開
五、餘論
事例5: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正當性檢視
——從重慶高考“政審”風波談起江國華楊程劉志丹
引言
一、《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條款是否滿足合法性要件
(一)重慶市教育考試院是否有權發布《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二)《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之性質
(三)《重慶市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條款的上位法依據
二、《重慶市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條款是否等同於“政審”
(一)二者的宗旨和目的不同
(二)二者的性質和要求不同
(三)二者的規範依據和考核內容不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否侵犯考生的受教育權
(一)重慶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否影響學生高招錄取
(二)高等院校是否有權拒絕招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學生
(三)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而喪失錄取資格後可否獲得法律救濟
結語
事例6:對我國法律解釋體制的再思考
——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的非法行醫的司法性解釋檔案說起夏正林
一、問題的提出
二、合理的法律解釋體制涉及基本問題
(一)法律解釋的必要性及其性質探討
(二)誰來解釋、解釋的效力及解釋的程式
三、我國現行法律解釋體制的完善
四、結語
事例7:基因編輯中的法律問題
——以研究自由為中心張博琳王鍇
一、胚胎、胚胎幹細胞的法律地位
(一)胚胎、胚胎幹細胞概念的界定與說明
(二)人類胚胎、胚胎幹細胞的法律地位
二、基因編輯研究的自由與界限
(一)何為研究自由
(二)研究自由的界限
三、反思與挑戰:基因編輯的法律規制
(一)法律法規梳理
(二)反思與挑戰
事例8:維護國歌尊嚴的憲法意義
——評楊某侮辱國歌案熊文釗王梅
一、事例回放
(一)案件始末
(二)案件背景
(三)憲法問題
二、國歌的憲法規範基礎
(一)國歌的憲法意涵
(二)基本義務的憲法性質
(三)尊重國歌義務與言論自由權的平衡
三、國歌的法律規範基礎
(一)奏唱國歌義務的構成要件
(二)《國歌法》的適用
四、結語
事例9:平等的憲法解讀及判斷
——評上海市大學生落戶新政陳旭輝
一、事例回放
二、政策梳理
三、制度背景
四、問題提出
五、平等的憲法規範基礎
(一)中國憲法中的平等條款
(二)平等的性質
(三)平等的內容
(四)平等的外延
(五)“合理差別”與“不合理差別”之判斷
六、對“上海市大學生落戶新政”的評析
(一)“上海市大學生落戶新政”整體向好
(二)“清北/非清北大學生的區分”需回應憲法平等要求
七、結語:以市場定人才
事例10:民營企業、地方法院與憲法實施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措施事件評析閻天
一、事例回放
二、法律問題
三、法理分析
(一)民營經濟的憲法地位
(二)地方法院的憲法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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