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主辦方:浙江大學
- 主題:一帶一路倡議與海洋法
2016年6月24日至25日,由浙江大學主辦的,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浙江大學海洋學院和浙江大學海洋法律與治理研究中心共同承辦的第五屆浙江大學海洋法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浙江大學舟山校區如期召開。
此次會議主題為“一帶一路倡議與海洋法”,由國家“千人計畫”、國際著名海洋法專家、浙江大學海洋法律與治理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克淵教授擔任大會主席。與會代表均為海洋法領域知名專家和學者,分別來自於中國(含港澳台地區)、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義大利、紐西蘭、韓國、新加坡、菲律賓、越南等多個國家和地區。
會議開幕式由鄒克淵教授主持,浙江大學海洋學院副院長阮嘯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吳勇敏教授致開幕詞,歡迎各位專家的到來。
開幕式結束後,會議正式進入專題討論。此次會議分六個單元,各專家學者就各自議題進行了內容豐富的報告並展開熱烈討論:
第一單元主題為“一帶一路倡議與海洋利用”。清華大學法學院Tony Carty教授首先詳細闡述了海洋與陸地在國際法談論中的重要性,認為“一帶一路”倡議從陸地與海洋這兩個通道聯結亞洲與歐洲,對於現有經濟、科技、人類活動的格局會起到改變作用,為此,國際法新秩序的建立十分有必要。隨後,韓國仁荷大學法學院Seokwoo Lee教授從韓國視角分析了“一帶一路”倡議對東亞各國海洋合作的影響,特別是海上安全方面。他認為,周邊國家的經濟發展會受益於‘一帶一路’倡議,但也不否認其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該倡議不僅僅以經濟為關注點,更是中國地緣政治戰略中的重要部分。來自大連海事大學國際海事公約研究中心張仁平教授簡要介紹了“一帶一路”倡議的產生與重要性,認為海事與航運在該倡議實施中將占有重要地位,並提出了應對相關問題的法律適用的建議。而後,本單元主持人鄒克淵教授與評議人菲律賓大學法學院Jay Batongbacal副教授對各位發言人做了精彩點評。
第二單元主題為“海上通道與航運安全”。首先,來自義大利熱那亞大學的Lorenzo Schiano di Pepe教授首先介紹了從馬可波羅時期至今航運與海洋利用的發展,用兩個案例闡釋了海洋法對亞歐大陸之間航運的重要意義,特別是對於國際通行的海峽以及北極海域的航行。英國諾丁漢特倫特大學法學院David Ong教授分析了南海地區航行自由、自然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以案例分析為主線說明了在國家實踐與國際仲裁案件中環境保護要素越來越受重視。本單元最後一位發言人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國際法中心研究員Shaun Kang,他分析了世界海事組織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關係。最後,本單元主持人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法學院Ted McDorman教授與評議人越南外交學院Minh HD Tran就此環節的議題進行總結。
第三單元的主題為“海港與互利互通”。Ted McDorman教授分析了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北極地區船舶航行所設定的法律框架,隨著Polar Code從2017年生效,首次建立為實現船舶北極航線商業化的安全規範,新的問題將由此產生。山東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張超代張晏瑲教授作了關於“海上絲綢之路”與中國海軍外交政策的報告,提出我國設立和平時期海軍發展細則的必要性。隨後,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博士生王佳藝代香港科技大學朱玲博士作了題為“海港在‘一帶一路’戰略中的地位”的報告。最後,華東政法大學國際航運法律學院鄭志華老師分析了協調運輸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並指出此種“協調”對於不公平競爭的規制及符合高效有序的運輸的重要作用。本單元主持人張仁平教授與評議人新加坡國立大學國際法中心研究員孫振就此環節的議題進行了點評。
第四單元的主題為“海洋資源的管理和利用”。澳大利亞臥龍崗大學法學院院長Warwick Gullett教授分析了雙邊漁業合作如何發展才能將漁業管理措施的作用發揮到最大,並以澳大利亞與法國、中國與美國的合作為例,對國家如何與鄰國進行漁業合作提出建議。接著,葡萄牙新里斯本大學法學院的Vasco Becker-Weinberg教授分析了關於紅海/地中海海上合作的法律適用,並提出要將國際社會更廣泛的利益作為一個整體考慮。最後,本單元主持人國際海底管理局大會主席、聯合國海洋法法庭前副主席Helmut Turek大使,以及評議人新加坡國立大學國際法中心研究員Leo Bernard就此環節的議題與討論進行了總結。
第五單元的主題為“海上執法與合作”。韓國前海岸警衛隊前總警監Suk Kyoon Kim博士探討了朝鮮核問題,引起了大家的興趣。隨後,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趙駿教授分析了在“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框架下的海上非傳統安全問題,並探討了國內法治與國際法治如何互動,視角新穎並有深度。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陳貞如副教授分析了海商法實施、海上合作與“一帶一路倡議”的關係。隨後,主持人韓國仁荷大學法學院Seokwoo Lee教授和評議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宋永新教授就此環節的議題進行了既風趣又精闢的總結。
第六單元的主題為“內陸國的出行便利”。首先,Helmut Turek大使提出內陸國與沿海國一樣擁有海洋權益,特別是在國際公約中內陸船旗國的參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各利益相關方妥協的產物,但是對於內陸國在專屬經濟區開發生物資源、科研並沒有合理關注,國際海底的利益分配似乎對其也是不利。隨後,美國愛達荷大學法學院教授Anastasia Telesetsky分析了內陸國在參與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管理中的角色,提出專屬經濟區的漁業配額的設定可以幫助內陸國分享到海洋資源。最後,本單元主持人Warwick Gullett教授與評議人日本武藏野大學法學院副教授Chie Kojima進行了點評。
至此,第五屆浙江大學海洋法國際學術研討會之“一帶一路倡議與海洋法”圓滿落幕,鄒克淵教授做了會議總結並對與會的專家學者對此次會議所作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