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鹹陽幼稚園虐童事件

陝西鹹陽三歲的男孩西西2014年九月剛剛入學鹹陽彩虹幼稚園。這才開學沒幾個月,孩子就不願再去幼稚園了,家人耐心詢問後獲取的信息,讓他們倒吸一口涼氣。

兩名違法嫌疑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鹹陽幼稚園虐童事件
  • 發生時間:2014年
  • 發生地點:陝西鹹陽彩虹幼稚園
事件經過,被扎原因,醫生診斷,多人報警,涉事教師,領導表示,民警介入,事件處理,

事件經過

2014年11月19日晚上8點,一孩子的母親給小孩西西洗腳的時候,發現小孩腿上有傷。西西說是鹹陽彩虹幼稚園樊老師用針扎的。
2014年鹹陽幼稚園虐童事件
幼稚園老師嫌孩子不聽話針扎體罰5人

被扎原因

西西說,因為不聽話被老師用針扎。

醫生診斷

2014年11月19日晚上,西西在鹹陽市中心醫院做了檢查,經過檢查診斷為針刺傷。

多人報警

多名家長都報警稱,孩子被扎。

涉事教師

涉事教師沒有幼兒教師從業資質。

領導表示

幼稚園負責人說,樊老師幼稚園任教已經三四年,平時工作也比較認真負責,但由於教室裡面並沒有安裝攝像頭,所以對於家長所說的事情還是一個謎團。

民警介入

派出所民警表示,已經有多人反映被針扎的情況,而且還涉及另外一名老師。
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2014年11月20日,鹹陽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查明,違法嫌疑人樊某,女,1991年出生,陝西戶縣人,現系彩虹幼稚園聘用幼教;違法嫌疑人陸某,女,1970年出生,陝西鹹陽人,現系彩虹幼稚園幼教;違法嫌疑人張某,女,1972年出生,陝西鹹陽人,現系彩虹幼稚園幼教。三人均在彩虹幼稚園北園小六班任教。
自2014年9月以來,樊某、陸某利用張某提供的醫用針頭,以孩子不聽話、調皮搗蛋為由,先後多次對5名小孩實施針扎體罰,致使幼兒身心受到較大的傷害。
2014年11月20日,鹹陽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出示了用來扎孩子的20亳升中號醫用針管。“針管是張某從家中帶到學校的,為嚇唬孩子。事發後,張某將針管帶回家,民警在其家中搜出。”辦案民警稱,警方通過證據認定樊某和陸某有針扎體罰孩子的行為,但涉事老師仍否認有針扎行為。

事件處理

工作組將進駐幼稚園督促整改
樊某、陸某被鹹陽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分別行政拘留15日並處1000元罰款。張某因情節較輕,移交秦都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根據警方調查結果,秦都區教育局責令彩虹幼稚園北園限期停園整頓;對樊某、陸某、張某予以解聘;對彩虹幼稚園園長高某、主管副園長李某、保教主任張某予以撤職。並派工作組進駐彩虹幼稚園督促整改,完善監控設施,清退沒有幼兒教師從業資格證的教師,做好受侵幼兒家庭的安撫工作。2014年11月20日,鹹陽彩虹幼稚園向涉事幼兒家長公開道歉,並承諾會滿足家長們提出的為孩子檢查身體等要求。經查實,該幼稚園無證上崗的教師一共有4人。
秦都區教育局副局長雷瑛表示,教育局將抽調學前教育專家和心理諮詢專家進駐彩虹幼稚園,全面排查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時,派出檢查組對全區所有學校和幼稚園進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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