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 的通知》要求,由漳州市公安局宣傳處編制而成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2年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漳州市公安局
一、概述
2012年,漳州市公安局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條例》和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提升為民 服務水平為目標,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為基本要求,精心組織,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人民民眾、推動公安工作、構建和諧警民關係方面發揮了重要 作用,取得明顯成效。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重 新調整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調整市公安局宣傳處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指定2名民警具體負責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常事務,進一步深化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積極開展《條例》的宣傳教育,加大業務培訓力度,使全體民警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條例》規 定和要求,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意識。
(二)健全完善工作機制。進 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以制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結合警務公開工作,細化完善政府信息 保密審查、發布協調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並修訂公文處理單,使每一件公文在形成過程中明確其公開屬性,形成了從檔案審簽到依法公開的完整工作流程,提 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為工作的紮實開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提升服務民眾水平。進 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和渠道,方便民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結合公安宣傳工作,圍繞民眾關心、社會關注的治安、刑偵、交通、法制等重點領域,加大政府 信息在入口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渠道的發布力度,滿足公眾對公安機關行政執法信息的需求。按照“科學、嚴肅、形象、便民”要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 設,升級改版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使民眾能從政府信息的關鍵字、發文時間、文號、索引號等屬性進行模糊或精確搜尋,更加快速、便捷地查詢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2年,漳州市公安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3條,全文電子化率100%。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99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綜合警務類21條,占33.3%;隊伍建設類17條,占27%;治安管理類5條,占8%。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入口網站、兩館查閱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網站公開63條,分別向市檔案館、圖書館送交公開的政府信息63條。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漳州市公安局以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條例》施行以來,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漳州市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漳州市公安局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主要問題
2012年,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進,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了依法行政,發 揮了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個別民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到位,主動性和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主 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深入全面,有待進一步充實。
(二)改進措施
2013年,漳州市公安局將進一步加強《條例》的宣傳和培訓,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豐富公開形式、拓展公開層面,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條例》全面、正確、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