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全國二級建造師考試輔導用書-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選編

2012全國二級建造師考試輔導用書-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選編

本書的光碟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對彙編的法律、法規、規章等作了較為全面的介紹,還增選了各專業科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規;二是書中增加了工程建設法規案例,以幫助廣大考生理解相關法律法規檔案;三是增加了建造師主要相關文?的解讀,以幫助考生掌握建造師制度框架體系。《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第3版):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選編(附案例及建造師政策解讀)》不僅可以作為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參考書,也可以作為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實用手冊。

基本介紹

  • 書名:2012全國二級建造師考試輔導用書-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選編
  • 頁數:291
  •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3-1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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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行政法規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
民用節能條例
部門規章
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規範性檔案
關於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關於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
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註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
法務部、建設部關於為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通知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國際公約
建築業安全衛生公約(中譯本)
附:光碟目錄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部分章節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艾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件、積極性的原則。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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