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項目
(一)公僕組個人賽
(二)公開組個人賽
(三)少年甲組男、女個人賽
(四)少年乙組男、女個人賽
(五)團體賽
參加辦法
(一)運動員資格
1、公僕組運動員必須是機關、企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幹部。
2、公開組運動員資格不限。
3、少年甲組運動員是必須是1997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少年乙組運動員必須是200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報名人數
少年甲、乙組運動員每單位每組別限報男、女運動員各4人;公僕組、公開組報名人數不限。
(二)參賽運動員參賽時需攜帶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備查,否則不能參賽。
(三)參賽運動員必須是賽前十五天經縣級以上醫務部門證明身體健康者。
(四)各參賽單位必須為所有參賽運動員購買比賽期間(含往返途中)
人身意外保險,如在比賽期間出現傷、病、交通安全等意外,均由參賽單位負責。
競賽辦法
(一)視報名情況決定採用積分編排或單循環賽制。
(二)公僕組、少年甲、乙組比賽採用50分鐘包乾用時,時間到未決出勝負則中途放鐘,每方10分鐘,逾時判負;公開組採用棋鐘計時,每方40分鐘。
(三)團體賽以各單位運動員參加所有項目比賽所獲得的各項分之和為團體賽成績(各項分按9、7、6、5、4、3、2、1計分),團體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團體分相同,則依次比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類推。
(四)比賽採用1996年審定的中國象棋競賽規則。
錄取名次及獎勵
(一)各項目錄取前八名,不足8人(隊)時如數錄取。不足3人(指來自不同單位)報名參加的項目,取消該項目的比賽。
(二)獲前八名的個人頒發證書;公僕組、公開組前八名發給參賽補助;獲團體賽前三名獎勵獎盃各1座,四至八名獎勵錦旗各1面。
報名和報到
(一)各單位需於12月14日將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寄或傳真至市社會體育與競賽管理中心。逾期報名不安排比賽。
(二)如未代表任何單位欲參加公開組比賽的運動員可直接憑身份證到市社會體育與競賽管理中心進行報名參賽。
(三)參賽各單位運動員請於12月24日8:00前到體育局二樓賽場報到(市體育中心內),8:30開始比賽。
九、仲裁委員和裁判員
仲裁委員和裁判員由主辦單位統一選派。
經費
(一)免收報名費。
(二)參賽費用自理,但獲得公僕組、公開組1-8名的個人分別發給參賽補助600元、500元、450元、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