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泰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1年度泰安市泰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泰安市泰山區政府2012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度泰安市泰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語種:漢語
  • 單位:泰安市泰山區政府
  • 發布時間:2012年
發布時間,報告內容,

發布時間

2011年。

報告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根據《關於印發泰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泰政發〔2007〕66號)要求,調整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工作小組,設立了8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截止2011年底,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注重主動公開。2011年,區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各類信息近3000餘條,區41個部門和單位通過泰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報送平台向區政府入口網站報送公開信息,同時通過其他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
(二)注重及時公開。近年來,區政府對全區發生的重大事件以及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敏感信息,在第一時間向全區民眾公開相關信息。同時,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按照相關規定在政府入口網站上及時公開。
(三)注重定期公開。對部分時效性較長的階段性工作信息,各部門確定了信息公開的時間節點,建立了公開流程,進行定期公開,有效滿足了民眾的知悉權。
(四)注重依法公開。在區政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了“泰山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泰山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泰山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圖”、“泰山區政府信息申請公開表”、“泰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等相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承諾在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百分之百回復。
(五)注重保障措施。區政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發布和傳輸保密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原則對政府信息產生、製作、審簽過程中增加屬性確認、保密審查等環節,堅持公開原則,嚴守保密規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單位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採用了政府入口網站、部門網站開闢專欄、公開欄等,並重點加強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建設,形成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11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98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335條,占11%;政策法規類信息550條,占19%;規劃計畫類信息270條,占9%;業務工作類信息1230條,占41%;財務信息22條,占1%;人事信息26條,占1%;工作信息265條,占9%;社會監督31條,占1%,公共服務126條,占4%,其它類信息128條,占4%。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本單位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其中當面申請0件,網上提交申請0件,電子郵件申請0件,傳真申請0件,信函申請0件,其它形式申請0件。
四、工作人員和費用支出情況
(一)2011年我區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定人員共有106人,其中全職有53人,兼職的有53人;沒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財政支出。
(二)2011年我區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財政支出約5萬元,主要用於信息公開宣傳。
五、政府信息公開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在深化公開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加強基礎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進: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推進制定不同領域的政府信息的公開內容細則;深化行政處罰決定信息的公開,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規則;繼續推行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工作。
(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系統套用,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流程;開展公文類信息的備案登記工作,並開展對各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複查試點工作;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建議改進工作,並探索形成相應的工作規則。
(三)加強基礎性工作。推進政府機關對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重大決定提供解讀服務;結合政風行風測評,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將評議工作常規化、日常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