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11年度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是2011年泰安市公安局所作的關於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工作的報告。

一、政府信息公開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按照《條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本年度市公安局共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81條。其中業務工作信息456條(含機動車駕駛員違法信息、各類機動車輛管理信息);財務信息2條,人事工作信息2條,公共服務類信息24條。此外,市公安局還主動拓寬公開渠道,積極通過公安服務線上、電視電台、報刊雜誌等網路、新聞媒體公開有關信息9984條。
(二)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載體和渠道建設情況。依託網際網路“泰安公安服務線上”網站,進一步拓寬、規範了政府公開形式和內容,並在網站中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方便民眾及時查閱有關內容。在全市基層執法單位和視窗單位推行執法告知、案件回訪回告、公開調解和公開聽證等制度,把執法依據、程式、流程、結果公之於眾。大力推進網上警務公開,及時更新網上警務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增強執法透明度,確保執法權力始終在陽光下運行。健全完善並落實新聞發布會制度,全年召開新聞發布會6次。積極參與“陽光政務熱線”、“政風行風熱線”直播節目,積極參與了4次 “政風行風熱線”直播節目,市公安局主要領導親自上線,解決民眾問題,與各界民眾互動對話,共解答、辦理民眾反映的問題78件,受到了各界民眾的好評。開通“局長公開電話”、“局長信箱”和“24小時警務熱線”,隨時接聽民眾舉報和反映問題,完善社會監督評價體系,進一步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本年度共受理2人依申請公開信息5條,並依照法律程式及有關規定及時給予了答覆。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的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2011年沒有產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收費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發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本年度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提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二、採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領導重視,加強組織保障。市公安局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安排強調,並在今年年初根據市政府及省公安廳有關要求,重新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設立了以局長為組長,指揮中心、政治部、紀委、督察、裝財、法制、信訪、出入境、治安、消防、交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指揮中心,並抽調指揮中心、政治部、紀委、法制等部門人員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邀請市有關部門負責人到市公安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培訓,年內共開展培訓工作3次,培訓人員115人次,有力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二是完善制度,理順工作運行機制。市公安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建立健全了《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規定》、《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辦法》、《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等有關工作制度,理順了工作機制,落實了責任分工,有力地推動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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