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9日

2002年1月9日

2002年1月9日,經江澤民主席批准,中央軍委日前向全軍和武警部隊批轉了總後勤部制定的《深化軍隊物資、工程、服務採購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各級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確保軍隊採購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2002年1月9日 《深化軍隊物資、工程、服務採購改革總體方案》
2002年1月9日,經江澤民主席批准,中央軍委日前向全軍和武警部隊批轉了總後勤部制定的《深化軍隊物資、工程、服務採購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各級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確保軍隊採購制度改革順利進行。軍隊採購改革總體方案提出,這項改革要以江主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打贏高技術局部戰爭的要求,在“十五”期間逐步建立起統一管理、分工負責、有效監督、集約高效,具有我軍特色的現代採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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