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德國企業代表會體制演變研究

20世紀德國企業代表會體制演變研究

《20世紀德國企業代表會體制演變研究》是201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孟鐘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世紀德國企業代表會體制演變研究
  • 作者:孟鐘捷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8月1日
  • ISBN:978720813769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德國是歐洲最發達的國家,由於歷史的局限,我們對這個國家的了解以及研究性的著述很少。本書著眼於德國企業代表會體制研究,從勞資關係的角度讓我們看到了一個真實的德國,因而選題是獨到的,具有填補空白的意義。全書詳細研究了德國企業代表會體制在20世紀以及21世紀初的演變發展過程,為我們再現了德國工業發展的奇蹟,進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

圖書目錄

序1
導言1
一、 勞資關係:發展與反思1
二、 德國的企業代表會體制:個案研究的歷史與問題4
三、 研究架構10
第一章 在爭議中的孕育:1918年前企業代表會體制的理論爭議與早期形態21
第一節 各種視野下的勞資矛盾及其解決方案21
一、 從“法律秩序的王國”到“告別後起國家”:資本家群體的不同觀念22
二、 在政治鬥爭與經濟鬥爭之間:工人群體的不同觀念23
三、 信仰、倫理還是行動:宗教界的不同觀念25
四、 革命與改革:思想家們的不同觀念26
第二節 從“工廠委員會”到“工人委員會/職員委員會”:企業代表會機制的早期形態28
一、 1848年革命中的立法嘗試與失敗29
二、 非制度化的勞資協調機制31
三、 19世紀90年代帝國政府的立法推進35
四、 社會意識的轉變與勞資協調機制的進一步發展38
五、 一戰中的制度轉型40
小結44
第二章 在革命中的突破:1920年企業代表會體制52
第一節 1918—1919年革命與勞資關係的重塑52
一、 政治風暴的來臨53
二、 積極還是消極?勞資兩極的革命觀54
三、 “勞工社會”的幻覺:政治性代表會運動的失敗56
四、 經濟性代表會運動的興衰59
五、 走向1920年《企業代表會法》61
六、 1920年《企業代表會法》的結構與內容65
第二節 1920年企業代表會體制的實踐(1920—1934年)68
一、 發展規模68
二、 職能發揮70
三、 社會效應73
四、 實踐困境的原因78
小結81
第三章 在強權下的消亡:納粹德國時期企業代表會體制的命運86
第一節 納粹黨的勞資關係觀及其早期企業代表會政策86
一、 用“民族共同體”解決工人問題87
二、 經濟綱領中的勞資關係觀及其爭議89
三、 納粹企業支部運動94
第二節 企業代表會體制的謝幕98
一、 改組企業代表會99
二、 暴力接管工會100
三、 勞動陣線和勞動託事的建立102
第三節 “企業共同體”勞資關係模式的實踐:以信任代表會為中心的考察105
一、 確立企業共同體的勞資關係模式105
二、 信任代表會的1934年選舉108
三、 信任代表會的1935年選舉116
四、 信任代表會的實踐121
五、 信任代表會體制的變化124
小結129
第四章 在改造中的重生:被占時期的企業代表會復興運動142
第一節 盟軍占領初期的企業代表會重建運動142
一、 戰爭結束前的重建目的之爭142
二、 企業代表會自發重建浪潮144
三、 搖擺不定的占領軍當局146
第二節 企業代表會法制化的嘗試與失敗151
一、 法制化的呼聲與盟軍困局151
二、 1946年《企業代表會法》問世153
三、 1946年《企業代表會法》的實踐與停滯154
第三節 英占區企業代表會體制的新方向160
一、 魯爾區出現的改革契機160
二、 魯爾方案163
三、 魯爾方案的實踐165
小結167
第五章 在曲折中的前進:企業代表會的二元體制(1951—1952)176
第一節 從“魯爾方案”到1951年《煤鋼共決法》176
一、 權力格局的變動176
二、 取代“魯爾方案”的立法爭議179
三、 三方協調機制與1951年法的出台184
四、 1951年《煤鋼共決法》的結構與內容187
第二節 1952年《企業組織法》的出台188
一、 對於新法規的不同期待189
二、 “單向度的”立法進程190
三、 1952年《企業組織法》的結構與內容192
第三節 1951年企業代表會體制的實踐194
一、 發展概況194
二、 職能發揮198
三、 社會效應201
第四節 1952年企業代表會體制的實踐205
一、 發展概況205
二、 職能發揮207
三、 社會效應208
小結212
第六章 在改革中的發展:企業代表會體制的更迭222
第一節 改革年代的新氣息:1972年企業代表會體制222
一、 “更多民主!”222
二、 比登考普夫委員會與改革方案的出台227
三、 1972年《企業組織法》的結構與內容228
四、 1972年企業代表會體制的實踐231
第二節 擴展還是超越?1976年企業代表會體制238
一、 進一步改革的呼聲238
二、 爭議與立法239
三、 1976年《共決法》的結構與內容242
四、 違憲爭議244
五、 1976年《共決法》的實踐246
小結250
第七章 在新時代中的摸索:90年代以來的企業代表會體制255
第一節 90年代中期前東部的企業代表會體制255
一、 重建的歷史條件與現實前提256
二、 企業代表會體制的東擴進程258
三、 1994年前東部企業代表會體制的實踐特徵260
第二節 企業代表會體制發展的當代困境263
一、 時代挑戰263
二、 發展中的主要困境265
第三節 21世紀初企業代表會體制的新方向270
一、 1998年共決委員會報告270
二、 施洛德政府的改革努力272
三、 勞資爭議與2005—2006年比登考普夫委員會的調查報告275
小結278
結語284
附錄294
附錄一1934年《民族勞動秩序法》(節 選)294
附錄二1946年《企業代表會法》(管制委員會第22號令)302
附錄三1951年《煤鋼共決法》304
附錄四1952年《企業組織法》(節 選)310
附錄五1972年《企業組織法》325
附錄六1976年《共決法》380
附錄七2004年《關於雇員在監事會中的三分之一參與法》(即《三分之一參與法》)395
附錄八大事年表400
主要參考文獻402
後記423

作者簡介

孟鐘捷,男,1978年生,浙江杭州人,歷史學博士,現為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副系主任。主要學術兼職有:國際歷史教育學會學術諮詢委員會成員、中國德國史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上海世界史學會理事兼副秘書長、同濟大學德國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入選上海市晨光學者(2007)、曙光學者(2014),獲得過寶鋼優秀教師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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