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問題研究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問題研究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問題研究》是張海榮創作的歷史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09年10月。

該書綜合運用了社會學、政治學、制度經濟學、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對20世紀五六十年代農村包產到戶的起落變遷進行了分析。該書認為,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的緣起與農業合作化運動息息相關,是對合作化運動失誤的補救,這一制度的不斷起落變遷主要取決於農民、地方幹部、中央領導層的價值理念與行為取向,即取決於人的行為偏好;同時也受傳統文化、國情資源稟賦以及農業生產規律等客觀因素的制約。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問題研究
  • 作者:張海榮
  • 首版時間:2009年10月
  • 字數:20萬字
  • 類別:歷史學著作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共分五章。第一章對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緣起與變遷的歷史進行回顧。通過對傳統的農業生產互助、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以及20世紀50年代國中期所主導互助合作的價值關懷及其嬗變進行仔細的梳理與對照,揭示包產到戶與農業合作化運動息息相關,它是對合作化運動失誤的補救。而伴隨著包產到戶起落變遷進程的是這一制度始終暗流不斷。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別從農民、地方幹部、中央決策層三個方面,探討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的前因後果。第二章從制度、經濟、社會心理諸方面闡釋農民的選擇與偏好;第三章分層論述地方中高層幹部、基層幹部在包產到戶問題上的價值觀與行為取向及其影響;第四章從理論角度、經濟角度與領袖個人因素三個方面集中分析中共中央在包產到戶問題上決策定奪的原委。第五章將包產到戶變遷放在巨觀視閾下進行審視,揭示出在中國的資源稟賦與文化傳統下,這一制度本質上再現了農地經營方式與產權制度的路徑依賴;同時包產到戶也折射出家庭適合農業經營的深刻機理。

作品目錄

第一章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緣起與變遷的歷史考察
第二章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的因果分析(一)——農民的選擇及影響
第三章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的因果分析(二)——地方幹部的價值觀、行為取向及影響
第四章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的因果分析(三)——中共中央的決策及影響
第五章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的歷史分析與啟示
附錄一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頒布的勞動互助社組織綱要》
附錄二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員部關於組織犁牛合作社的訓令》

創作背景

被冠名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包產到戶在20世紀80年代初獲得合法地位,作為一種農業經營形式、一種土地產權制度,大包乾由最初的15年延長至30年,1998年江澤民視察小崗時曾宣布“三十年以後也沒必要變”,2005年人大會上溫家寶又進一步闡釋為“永遠不變”。與此同時,自2003年《農村土地承包法》生效至2007年《物權法》的頒布,這一基本的土地制度也在法律層面上不斷得到完善和發展。總之,以“法”為依託的家庭承包制正在對中國的農業增長、農村經濟繁榮、農民自身發展產生著重要的影響。21世紀初期,隨著“三農”問題的日漸升溫,在家庭承包製備受矚目的同時,理論界與學界也在追溯和探究它的往昔——包產到戶的浮沉變遷。《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問題研究》就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指出,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是試圖解決農業合作化的遺留問題而出現的。這一制度的基本內涵是,承包土地的農戶完成任務後,將包產部分上繳生產隊,生產隊按原定指標撥付生產費用和工分,實行統一分配。此時的農戶僅是一般的生產單位,還不是事實上的經營主體。但是,相對於高度集中的統一經營與統一分配而言,這樣的制度安排讓渡給農民一定的經營自主權與剩餘收益權,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然而,包產到戶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一直遭到擠壓,經歷了不斷的沉浮變遷。
從理論上分析,包產到戶的制度機理及對客觀環境的適應性符合當時農業的生產要求。首先,包產到戶能將勞動的數量與質量有機地統一起來,從而可以克服包工責任制的弊端。其次,包產到戶以農戶為承包單位,有利於擴大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可以克服集體經濟管理過分集中、缺乏自主性的弊端。再次,包產到戶有統有分,統一經營與分散經營相結合,既能調動農民家庭經營的積極性,又能發揮集體統一管理的優越性。最後,包產到戶適應20世紀五六十年代農業生產的客觀環境。但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因時代的限制,特別是囿於過去長期經濟文化落後、商品經濟不發達所造成的國家和社會沒有分離、個體價值被忽視、平均主義泛濫等因素影響,黨中央對社會主義的認識還未能突破“大而公”模式的束縛。因此,作為家庭經營的包產到戶,因缺乏相應的理論支撐,自然難以取得中央的認同。
從經濟角度分析,農民選擇包產到戶的直接原因是其產生的績效滿足了農民需求。一是包產到戶使農民獲得了切實利益。具體體現在:糧食產量大幅度提高,農民的口糧不斷增加,有了生存保障;家庭副業有了發展,農民增加了口糧外的收益份額,提高了生活水平。二是包產到戶克服了集體經濟中久治不愈的頑症。頑症的消除,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倍增,進一步拓展了其獲利空間。不過,包產到戶“有悖”於國家工業化的戰略部署。農業集體經濟取代家庭經濟緣於國家工業化的迫切需要;“工占農利”的組織部署難以容忍包產到戶的“衝擊”。在國家工業化的戰略下,儘管包產到戶有顯著的效率,並深受農民歡迎,但不符合中央的意圖及部署,終究未能成為農業發展的轉折點。雖然中央在否決包產到戶時,更多地表現出意識形態上的判罰,但國家工業化戰略這一深層根源不應該忽視。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農村包產到戶變遷問題研究》
2009年10月
北京出版社
978-7-200-07954-8

作者簡介

張海榮,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後畢業於河北師範大學歷史系、中國人民大學黨史系,獲歷史學學士、歷史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曾在中共中央黨校政治學博士後流動站、北京市委黨校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2015年入選北京市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為北京市委講師團宣講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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