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紫金交通事故

2022年2月19日07時48分許,在G355線789KM+100M(紫金縣黃塘鎮上黃塘村)處,一輛新能源小型轎車與相對方向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碰撞,造成新能源小轎車上4人死亡,1人受傷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19紫金交通事故
  • 發生時間:2022年2月19日
  • 發生地點:G355線789KM+100M(紫金縣黃塘鎮上黃塘村)
  • 傷亡情況:4人死亡,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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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2022年2月19日07時48分許,在G355線789KM+100M(紫金縣黃塘鎮上黃塘村)處,一輛新能源小型轎車與相對方向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碰撞,造成新能源小轎車上4人死亡,1人受傷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

事件結果

事故調查

河源市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調查組,河源市紀委監委同步成立了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定,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同時,針對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問題,總結了事故主要教訓,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和建議。
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張某鋒駕駛粵BAT5523新能源小型轎車,由於個人安全意識淡薄,疲勞駕駛,未及時發現相對向正常行駛的閩E56586(閩E3503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同方向前後沒有車輛的情況下,越過中心線,未採取制動措施,直接撞向相對向正常行駛的由楊某明駕駛的閩E56586(閩E3503掛)重型半掛牽引車車頭左前部;超速行駛並且未確保後排乘車人員均已系帶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加大了事故損害後果。

行政處罰

調查認定,事故相關單位福建榕輝物流有限公司作為閩E56586(閩E3503掛)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安全管理不夠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日常安全教育不夠到位;其主要負責人(張某福)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不夠到位,由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交通運輸局按照行業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對該企業及主要負責人進行行政處罰。
事故調查組建議責成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交通運輸局向漳浦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河源市紀檢監察部門對4名公職人員予以追責問責:謝某通(紫金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執法大隊大隊長)、曹某榮(紫金縣黃塘鎮派出所所長)給予責令檢查處理;姚某和(紫金縣黃塘鎮黨委委員)、溫某山(紫金縣中壩鎮中心村黨支部書記兼主任)給予批評教育處理;河源市紀檢監察部門責成3個單位作出檢查:黃塘鎮派出所向紫金縣公安局作出檢查,黃塘鎮人民政府向紫金縣人民政府作出檢查,紫金縣交通運輸局向紫金縣人民政府作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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