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台大寮監獄劫持事件

2·11台大寮監獄劫持事件是一起發生於台灣高雄市大寮區之高雄監獄(俗稱大寮監獄)的挾持事件,2015年2月11日16時許,鄭立德等6名受刑人搶奪槍枝,挾持典獄長等2名人質,企圖越獄未果,又提出多項訴求。在經歷14小時後,12日清晨以包括典獄長在內的兩名人質安全獲釋、6名嫌犯全部自殺而落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11台大寮監獄劫持事件
  • 發生日期:2015年2月11日
事件名稱,事件經過,處置過程,事件原因,相關嫌犯,

事件名稱

由於事發突然,各傳媒單位命名紛多,又稱“高雄監獄挾持人質事件”、“高雄監獄挾持典獄長事件”、“大寮劫獄事件”、“大寮越獄挾持事件”、“大寮監獄挾持事件”等。

事件經過

2·11台大寮監獄劫持事件
2·11台大寮監獄劫持事件
2·11台大寮監獄劫持事件
鄭立德(前竹聯幫尊堂高雄分會長,綽號“德仔”)等6名受刑人,在裁縫工作時偷藏一把剪刀,塞在衣褲中,帶出裁縫室外。出門後,6人假意口角,互相鬥毆。管理員將他們制止,他們表示願意服從,但身上負傷,必須要到醫務室擦藥,管理員應允。但他們在途中以剪刀刺傷管理員,並以滅火器砸開槍械室與槍械櫃鎖頭,雖然耗時10分鐘之久並造成極大聲響,但無監獄人員發現,輕鬆搶奪T65K2突擊步槍4把及史密斯威森手槍6把,搶奪T65K2突擊步槍4把及史密斯威森手槍6把、子彈220發;挾持了數名獄警與替代役役男,典獄長陳世志與戒護科長王世倉交涉後,自願當人質,要求主嫌釋放獄警等人。鄭立德等人隨即要衝出監獄,獄方發現後,立刻封鎖大門,首先趕到的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警員立刻開槍阻止。
主嫌鄭立德搶奪了送貨員的行動電話,致電《蘋果日報》記者:“要求政府提供2輛加滿油的私家車,讓我們可以搭車離開監獄,到安全地點就會釋放兩個人質。剛才的駁火無人傷亡,不想要傷害人質,警方開槍還差點打到人質。”
當晚,台灣“矯正署長”吳憲璋趕赴高雄進入高雄監獄談判。在11日晚間23時走出高雄監獄向媒體說明之前談判結果。他帶著挾持人質的受刑人手寫的兩大張訴求手稿說明,透過電話與受刑人深切懇談,他們怕無法平反和假釋,因此提出幾項訴求,並希望能把訴求向媒體宣布,要求他帶出書面訴求手稿,公開和準確逐字念出,把過程和訴求讓外界知道。不過,吳憲璋也說明,未對嫌犯訴求做任何允諾。
他指出,嫌犯保證人質生命安全,並說只要看到訴求被公布,會釋放人質。至於是兩個同時釋放,還是一個一個釋放,吳憲璋說,據他了解,是一個一個釋放,但是否12日早上釋放,他們並沒有說明,但要看到媒體報導,才會決定努力讓事件落幕。
12日清晨3時許,遭挾持的監獄戒護科長王世倉獲釋,其後對於典獄長陳世志,談判持續進行。台灣法務部門官員陳明堂受訪表示,現場檢、警、“矯正署”人員,持續與6名受刑人進行溝通、勸導,仍以柔性勸導為主,由現場指揮官談判處理。對於他們的訴求,陳明堂表示,關於受刑人在獄中工作薪資,“矯正署”不會讓他們當廉價勞工。至於陳水扁保外就醫,“這一點不做任何回應,爾後的事情爾後處理,由現場指揮官談判處理”。
不過,此後事件發展出現波瀾。12日凌晨4時45分,高雄監獄內槍聲大作,連開30多槍。
警方凌晨近5時準備攻堅行動,但監獄內傳出多起槍響。台灣法務部門官員陳明堂受訪證實,經確認6嫌犯舉槍自盡,典獄長陳世志安全獲釋。現場警方受訪說明,約5時左右先有4嫌自盡,5時以後,最後兩嫌出來查看,還對已經死亡的同夥補彈後,再飲彈自盡,典獄長陳世志隨後自行走出戒護區,平安獲釋。

處置過程

事件發生後,高雄市警察局調派保全大隊特勤警察和刑警大隊幹員全副武裝趕往,重重包圍現場戒護區。考慮顧慮人質安全,原則上以談判優先。
監獄外被逾200名警方人員荷槍實彈包圍,現場由高雄市警察局長陳家欽坐鎮指揮,台灣“矯正署”靖安小組也進駐配合。
高雄市警察局副局長宋孔慨說,監獄外部布署刑大、保大250名警力,正門和車輛進出的東側門都設“雞爪釘”防衝撞脫逃。
警方11日晚間19時陸續策動受刑人家屬到監獄外,兩位年邁的女性家屬在警方協助下對挾持者進行勸導。
此外,地方人士求助前高雄市議員李榮宗入獄協助斡旋。根據相關人士說明,警察了解李榮宗與鄭立德熟識,特別求助李榮宗。
李榮宗女兒李眉蓁隨父親進去,在旁聽到雙方談判。她轉述表示,鄭立德有提出訴求,包括,一、陳水扁有政治色彩可以假釋,他沒有政治色彩就不可以假釋。二、目前獄中工資每天只有新台幣200元,家屬生活困苦,他要求提高獄中工資,好讓他自給自足。三、要求獄方讓他假釋,等等。據指出,6名受刑人先前將手寫的訴求透過李榮宗攜出,他們要求媒體將他們的訴求刊出,只要訴求表達出來,他們就放人。

事件原因

此次劫持事件是由台灣黑道竹聯幫尊堂堂主鄭立德帶頭髮起。他因殺人重罪判刑28年半,於2012年8月入獄,因受不了想逃獄,疑似預謀率眾越獄。
鄭立德坦承,這次是忍耐很久、計畫性的行動。挾持者總共有三項訴求,第一,台灣法官有罪推論心態要改,否則對犯罪者相當不公平,第二,他們被判無期徒刑,如果因累犯,刑度不斷增加,就算表現再好,改過自新,再也不可能出去。但既然要把他們關到死,但至少在獄中要讓他們自給自足,但每個月只有兩百元新台幣,難以生活。第三,他質疑,為何陳水扁這種只不過是尿失禁就可保外就醫,但監獄內很多受刑人躺病床、坐輪椅卻不能保外就醫,認為相當不公平。

相關嫌犯

姓名性別罪、刑備註鄭立德男性殺人罪(刑期28.5年)前竹聯幫尊堂高雄分會會長秦義明男性盜匪罪(刑期46年)靳竹生男性強盜罪(無期徒刑、刑期20年)黃子晏男性毒品罪(刑期25年)魏良穎男性毒品罪(刑期34年3月)黃顯勝男性毒品罪(刑期34年2月)
姓名
性別
罪、刑
備註
鄭立德
男性
殺人罪(刑期28.5年)
前竹聯幫尊堂高雄分會會長
秦義明
男性
盜匪罪(刑期46年)
-
靳竹生
男性
強盜罪(無期徒刑、刑期20年)
-
黃子晏
男性
毒品罪(刑期25年)
-
魏良穎
男性
毒品罪(刑期34年3月)
-
黃顯勝
男性
毒品罪(刑期34年2月)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