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稱: 2,4-二硝基鄰甲酚 2-甲基-4,6-二硝基苯酚 英文名稱: 2-methyl-4,6-dinitro-Phenol 2,4-Dinitro-o-cresol 2,4-dinitro-6-methylphenol 2-methyl-4,6-dinitrophenol 3,5-dinitro-2-hydroxytoluene 4,6-dinitro-2-methylphenol 性質描述: 黃色棱形結晶。熔點86℃,微溶於水、石油醚,溶於乙醚、乙醇、丙酮。用途: 用作果樹殺蟲劑、除草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4-二硝基鄰甲酚
- 外文名:2,4-dinitro-o-cresol
- 別名:4,6-二硝基鄰甲苯酚
- 化學式:C7H6N2O5
- 分子量:198.1329
- CAS登錄號:534-52-1
- 熔點:86 ℃
- 沸點:332.40 ℃
- 密度:1.55 g/cm
- 外觀:黃色棱形結晶
- 閃點:149.18 ℃
- 溶解性:微溶於水、石油醚,溶於乙醚、乙醇、丙酮
- 英文別稱:4,6-dinitro-o-cresol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第五部分:消防措施,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第九部分:理化特性,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物質毒性,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技術說明書編碼: 2287
CAS No.: 534-52-1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二硝基鄰甲酚 534-52-1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本品中毒可引起皮膚潮紅、大汗、口渴、煩躁不安、全身乏力、高熱、抽搐、肌肉強直、昏迷、最後血壓下降而死亡。長期接觸可引起皮炎、周圍神經炎。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可燃,高毒。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遇明火、高熱可燃。其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當達到一定濃度時, 遇火星會發生爆炸。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須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離以外,在上風向滅火。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小心掃起,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還原劑、鹼類接觸。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密封。應與氧化劑、還原劑、鹼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0.05(皮)
TLVTN: 0.2mg/m3(皮)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必須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 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觀與性狀: 黃色棱形結晶。
pH:
熔點(℃): 86
沸點(℃): 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 無資料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6.82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上限%(V/V): 無資料
爆炸下限%(V/V): 無資料
溶解性: 微溶於水、石油醚,溶於乙醚、乙醇、丙酮。
主要用途: 用作果樹殺蟲劑、除草劑。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氧化劑、還原劑、強鹼。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7 mg/kg(大鼠經口);200 mg/kg(大鼠經皮)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經皮: 105mg/9天(間歇),輕度刺激。家兔經眼:20mg/24 小時,中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不要讓該物質進入環境。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建議用控制焚燒法或安全掩埋法處置。破損容器禁止重新使用,要在規定場所掩埋。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61074
UN編號: 1598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 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A 57-93)中,該物質屬第四類 B級有機劇毒品。
物質毒性
編號 | 毒性類型 | 測試方法 | 測試對象 | 使用劑量 | 毒性作用 |
---|---|---|---|---|---|
1 | 急性毒性 | 口服 | 成年男性 | 7500 ug/kg/7D | 1.行為毒性——嗜睡 2.行為毒性——頭痛 |
2 | 急性毒性 | 吸入 | 人類 | 1 mg/m3 | 1.大腦毒性——影響特定區域的中樞神經系統 2.心臟毒性——其他變化 3.胃腸道毒性——其他變化 |
3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兒童 | 500 mg/kg | 1.行為毒性——昏迷 2.行為毒性——頭痛 3.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
4 | 急性毒性 | 未報告 | 成年男性 | 29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5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7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6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大鼠 | 2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7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大鼠 | 28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8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大鼠 | 25600 u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9 | 急性毒性 | 未報告 | 大鼠 | 85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0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小鼠 | 21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1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小鼠 | 19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2 | 急性毒性 | 未報告 | 小鼠 | 4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3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狗 | 15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4 | 急性毒性 | 口服 | 貓 | 5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5 | 急性毒性 | 吸入 | 貓 | 40 mg/m3/4H | 1.行為毒性——嗜睡 2.行為毒性——肌肉無力 3.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
16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兔 | 24600 u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7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1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8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兔 | 23500 u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9 | 急性毒性 | 口服 | 豚鼠 | 24600 u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20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豚鼠 | 5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21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豚鼠 | 22500 u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22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鴿子 | 7 mg/kg | 1.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
23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家養哺乳動物 | 1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24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哺乳動物 | 100 mg/m3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25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45500 ug/kg/26W-I | 1.肝毒性——其他變化 2.血液毒性——其他變化 3.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磷酸酶 |
26 | 慢性毒性 | 吸入 | 貓 | 2 mg/m3/4H/4W-I | 1.內分泌毒性——高血糖 2.血液毒性——白細胞計數發生變化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
27 | 慢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豚鼠 | 780 mg/kg/30D-I | 1.肝毒性——其他變化 2.血液毒性——血清成分發生變化 (如TP、膽紅素、膽固醇) 3.生化毒性——抑制轉氨酶活性、改變了轉氨酶空間結構 |
28 | 眼部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105 mg/9D (間斷) | 作用較輕 |
29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20 mg/24H | 作用中等 |
30 | 突變毒性 | - | 鼠傷寒沙門氏菌 | 100 ug/plate | - |
31 | 突變毒性 | - | 鼠傷寒沙門氏菌 | 1 umol/plate | - |
32 | 突變毒性 | - | 微生物 | 10 mg/plate | - |
33 | 突變毒性 | 口服 | 果蠅 | 250 umol/L | - |
34 | 突變毒性 | 口服 | 大鼠 | 15 mg/kg | - |
35 | 生殖毒性 | 口服 | 大鼠 | 75 mg/kg,雄性配種 5 天前 | 1.生殖毒性——雄性生精功能異常 (包括遺傳物質,精子形態,精子活力和計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