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聯合國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是指1974年4月6日,由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簡稱“貿發會議”,英文簡稱“UNCTAD”)通過,1983年6月生效。旨在發展規範化的、有效率的班輪服務,以適應貿易的要求,併兼顧班輪運輸供需雙方的利益。公約不否定公會存在的必要性,但又試圖改進公會的有關制度,公約分7個部分共54條和1個附屬檔案,規定了班輪公會的定義,公會成員的權利,並確定除另有協定外,公會所承運的兩國間相互貿易的貨運中,兩國的航運公司運價和數量上享有平等權利,倘有第3國航運公司參加承運的,他們有權獲得20%的貨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74年聯合國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
- 通過時間:1974年4月6日
公約同時規定公會與託運人之間的活動,要求建立與託運人的協商制度,同時公約還規定了爭端解決的制度。總之,公約試圖建立不歧視船東和貨主,也不歧視任何一個國家對外貿易的班輪公會新制度。中國已經加入該公約,並提出一款保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