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英國 瑪麗女王下令成立皇家特許出版公司。
出生名人
片倉景綱
弘治3年(1557年) - 元和元年(1615年)),從戰國時代到江戶時代前期的武將,。伊達氏家臣,長年擔任伊達政宗的軍師。為仙台藩片倉氏的初代、景綱的通稱“小十郎”為片倉家代代相傳世襲的當家名稱。與直江兼續被豐臣秀吉合贊為“天下的二陪臣”。
馬蒂亞斯
Matthias,1557年2月14日
維也納—1619年3月20日維也納)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612年—1619年在位)、匈牙利國王(1608年—1619年在位,稱“馬蒂亞斯二世”)和波希米亞國王(1611年—1619年在位,稱“馬蒂亞斯二世”)。
織田信忠
(1557年-1582年6月21日),日本著名大名織田信長的長子,母親是側室久庵慶珠。幼名為奇妙丸,元服後起初叫勘九郎信重,後來才改為信忠。
沈有容
(1557年-1628年),明朝安徽宣城人。
好兵略,武舉出身。因屢建軍功,獲福建巡撫金學曾重用,令守福建浯嶼、銅山。萬曆三十年(1602年),日本海盜(即“倭寇”)以時稱“東番”的台灣為巢穴,出擾海上。沈有容率21艘軍艦出海大破之,並帶軍在大員駐紮20多天。隨行的陳第即根據台灣當時的原住民風土民情寫成《東番記》一文。
朱國禎
(1557年—1632年),字文甯,號平極,別號虬庵居士。
居馬家港河東,萬曆十六年(1588年)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中進士,累官國子監祭酒,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湖蘇大水,國禎致書巡撫,力請救荒。湖州知府陳幼學洞察民隱,大修荻塘,朱國禎撰《修東塘記》以志[1]。天啟三年(1623年)拜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四年(1624年)春晉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總裁《國史實錄》。
費奧多爾·伊萬諾維奇
(1557年1598年-,1584年~1598年在位),是俄國沙皇。伊凡四世之子。母親為安娜斯塔西亞·羅曼諾夫娜
逝世名人
雅克·卡蒂亞:Jacques Cartier(1491年出生於聖馬洛-1557年)是
法國探險家。 他對聖勞倫斯河流域進行了三次考察。他的工作為新法蘭西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同當時很多的探險家一樣,卡蒂亞希望能找到從歐洲到東方的新航線。1535年在他第二次航行時,他到了奧雪來嘉現在是蒙特婁的一個區。
若昂三世,又譯約翰三世,(1502年6月6日-1557年6月11日), 葡萄牙和阿爾加爾維國王(1521年-1557年)。
後奈良天皇(1497年1月26日-1557年9月27日),後柏原天皇第二皇子,母親是勸修寺教秀之女勸修寺藤子。諱知仁,1512年親王宣下,1526年因為後柏原天皇崩御而即位。但是因為皇室財政極度困難,無力舉辦即位儀式,因此一直到十年後的1536年,經過後北條氏、大內氏、今川氏等戰國大名集合資金,才舉辦了即位的儀式。
志道廣良(1467年(應仁元年)-1557年(弘治3年)),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將。安藝的毛利氏家臣。本姓大江氏。家系大江氏流毛利氏的庶家坂氏的一門‧志道氏。毛利氏重臣,毛利十八將之一。志道城主。
端敬王后 慎氏(1487年-1557年)是朝鮮王朝第十一代君主中宗的第一位王后。父親為慎守勤,祖父為慎承善,祖母為世宗子臨瀛大君李璆之女中牟縣主。
織田信行(1536年-1557年11月22日),織田信秀三男,母親為正室土田御前,是織田信長的同母弟。他有許多名字,一般以信行這個名字最廣為流傳,也有稱之為信勝、達成、信成等等。幼名為勘十郎,後來官位為武藏守,被封為末森城主。
歷史記載
福建始設巡撫
嘉靖三十六年(1557)正月十三日,從工部尚書、提督浙、直軍務趙文華之請,始設福建巡撫,統轄福建。並命浙江巡撫阮鶚為福建第一任巡撫,浙江巡撫由總督胡宗憲兼理。
焦棟逝世
焦棟(?-1557),蒙古人。其曾祖父焦禮有膽略,精騎射,前後守寧遠三十餘年,天順元年(1457)以守邊有功,封東寧伯,世襲。焦棟於嘉靖中嗣爵東寧伯,提督五軍營兼掌中府,任職十年,改為湖廣總兵。嘉靖三十六年(1557)正月十三日卒。贈太子太保,謚莊僖。
太監李彬下獄論死
嘉靖三十六年(1557)二月初四日,錦衣衛左都督陸炳劾司禮太監李彬侵盜物料及內府錢糧數十萬,私役軍丁。世宗命逮李彬下獄論死,抄其家得銀四十餘萬兩,金珠珍寶不可勝數。
考察京官
嘉靖三十六年(1557)二月十五日,吏部會同都察院考察京官,年老多病的有工部郎中徐九思等二十五人,奸貪的有兵部主事戴仁等二人,軟弱無能的有工部郎中楊汝江等二人,不忠職守的有吏部員外郎李棟等一百零二人,浮躁不實的有戶部郎中孟官等十九人,才力不足的有戶部員外郎許彥忠等二十六人。詔令各罷官、降調如例。
閔如霖致仕
閔如霖(1503-1559),字師望,號午塘,浙江烏程縣(今浙江吳興)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改庶吉士,歷編修、右中允、左諭德、侍讀學士、太常少卿,掌國子監祭酒,升吏部侍郎,官至南京禮部尚書,醇謹有文。嘉靖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科道官陳志、趙鉞等以考察拾遺,劾其不職,被勒令致仕。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初四日卒,年五十七。有《午塘集》。
盧紳致仕
盧紳(?-1561),字汝佩,號書庵,陝西鹹寧縣人。嘉靖二年(1523)進士,歷官遂寧知縣、工部主事、郎中、湖廣副使,終南京戶部尚書。嘉靖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科道官趙鉞、陳志等以考察拾遺,劾其不職,與南京禮部尚書閔如霖等一起被勒令致仕。嘉靖四十年九月二十二日卒於家。
遣官督辦川貴湖廣木料
嘉靖三十六年(1557)五月十一日,為加緊修復同年四月十三日被火焚毀的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世宗除令神木、山西二廠及通州至儀真、龍江關、蕪湖等處遺留大木,解京興造之外,還從大學士嚴嵩之言,命工部右侍郎劉伯躍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總督四川、湖廣、貴州採辦大木,專駐湖廣荊州,以時巡歷三省,會同各巡撫官計議採辦。同時添設郎中二員,副使二員,分省專理採辦大木事。至同年八月二十三日,劉伯躍奏請大工事宜四事:一、酌處木價。將戶、工二部開納事例,令於采木省內輸納,以資木價;二、分任責成。將分派木數,責令該管官刻期報運;三、申明舊例。開土官獻木恩典;四、準納木贖罪。土官犯罪,量其輕重,準予納木免罪、復職、襲替。此例可通行於兩廣、四川、雲南、貴州。疏上,得旨允行。
陶仲文還山
陶仲文(?-1560),初名典真,湖廣黃岡縣(今湖北黃岡)人。少好神仙方術,從羅田萬玉山授符術,與江西貴溪縣人、原龍虎山上清宮道士、禮部尚書邵元節相善。嘉靖中,由黃梅縣吏升為遼東庫大使,秩滿至京師,由邵遠節薦至宮中除妖。十八年(1539)世宗南巡,邵元節病,以仲文代行,以其禱祀之功授神霄保國宣教高士,給誥印,尋封秉一真人,領道都事。不久,加少保、禮部尚書,又加太傅,食一品俸。嘉靖二十年,世宗移居西內,日求長生,朝講盡廢,君臣不相接,獨陶仲文得以時見,見則賜坐,稱師而不名。嘉靖二十三年十月,加少師。一人兼領三孤,終明之世,惟陶仲文而已。久之,授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兼支大學士俸。嘉靖二十九年春,加封恭誠伯,歲祿一千二百石。三十六年六月,陶仲文因病回羅田萬玉山。嘉靖三十九年十一月卒,年八十餘。特謚榮康惠肅。隆慶初年,秩謚俱奪。其子陶世恩官至太常卿,隆慶元年因與王金偽製藥物,下獄論死。
詔令順天等處採辦珍珠
嘉靖三十六年(1557)七月十九日,詔順天府買辦珍珠四十萬顆,廣東採辦珍珠九十萬顆。
福建廣東進龍涎香
嘉靖三十六年(1557)七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進龍涎香十六萬兩,廣東巡撫進龍涎香十九萬兩。
修訂陝西茶法
先是,戶部議陝西茶法,易馬正額茶外,尚有贏餘,歷年陳腐可惜。嘉靖三十六年(1557)九月初一日,世宗命今後每年除正額茶九十萬斤招番易馬外,另開中一百萬斤,召納邊鎮,以備軍餉。
彭犯請依律嚴懲貪吏
嘉靖三十六年(1557)九月二十七日,刑科都給事中彭范上疏說:明律開示官吏受贓枉法滿貫者,以及故禁故勘平致死人命者,皆罪死。但近年來法紀縱馳,有司任意貪酷,不知畏律。據撫按官參奏,如遵化知縣劉鳴陽等都是貪酷異常,大為民害的酷吏。然按近日事例,止以停罷不敘為罰,恰適其貪淫之私,富厚之計,不足為戒。宜令所司據律嚴懲,務盡本法,以為貪酷之戒。撫按官不得徇廢法,違者,事發連坐。世宗宣旨:“近年有司任意貪酷,撫按多不從實糾舉,以致人心玩恣,民受殃害。劉鳴陽等,令各巡按御史嚴鞫以聞。今後貪酷有司,巡按官即時參問,吏部不許概擬閒住。”
胡宗憲誘殺王直
王直,又名汪五峰,徽州府歙縣人。初經營鹽業,嘉靖十九年(1540)出海經營走私貿易,遠至日本、暹羅,西洋諸國。後與倭寇相勾結,稱“五峰船主”,於寧波雙嶼港建立據點,又移至烈港,焚掠沿海各地,稱“淨海王”,又稱“徽王”。嘉靖三十一年(1552),王直先後派遣徐海、陳東、蕭顯、葉麻等海盜頭目,導引倭寇入侵,劫掠浙東、浙西、江南、江北、福建等地。胡宗憲和王直是同鄉,他初巡撫浙江時,即令徽州府逮捕的王直的母親和妻子,先囚於金華監獄,後安置於杭州,生活上備加照顧,以為誘餌。嘉靖三十四年十一月,胡宗憲奏請派遣寧波生員蔣洲、陳可願借市舶提舉職名充正副使往日本,宣諭日本國王禁戢諸島。蔣洲在日本五島持重賂及王直家書見王直,勸其歸順朝廷,並允與日本通貢互市。日本封建領主源義鎮聽說中國許貢市,遂派王直裝巨舟,並派遣其屬善妙等頭目四十餘人,於嘉靖三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抵舟山岑港。胡宗憲見王直至,夜趨寧波城,密調參將戚繼光、張四維諸健將埋伏,戒備森嚴。王直見官軍戒備,拒不上岸,後派其義子王氵敖(即毛海峰)入見胡宗憲,胡宗憲派總兵盧鏜往來於王直舟上,許官以都督,署司海上通市事,並以指揮夏正為人質。十一月初六日,王直偕葉宗滿(即碧川)、王清溪(即王汝賢)入謁胡宗憲。胡宗憲立刻以擒獲海寇首領王直奏捷。同時以禮羈留王直,設供帳,並命地方官輪流與其宴飲。嘉靖三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王直被逮入浙江按察司獄。嘉靖三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王直被逮入浙江按察司獄。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詔斬王直於杭州(一說十一月二十九日斬於寧波),葉宗滿、王清溪戍極邊。胡宗憲以計擒王直功,加太子太保。王直所部三千餘人怒罵朝廷不足信,殺死夏正,並誓為王直復仇,遂散掠閩、廣地界。
徐浦請罷征江南提編
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二月初四日,工科給事中徐浦疏言:浙、直、福建等省,近因倭患,經費不敷,征額外提編,以濟一時急需。但因引用非人,借公倍斂,民不堪命。今倭患漸平,正宜與民休息,別求生財之道。而總督胡宗憲等仍於加征之外,照例提編。且歷年所費,漫無稽考。前南京御史慎蒙奏止提編,並請以軍門錢糧歲終差給事中清查及參糾原任吏部郎中昌希周指名和買,侵官銀至三萬餘兩,欲嚴行追究。事下戶部,戶部尚書方鈍依違兩端,蔓詞塞責。請罷方鈍,以戒大臣之不忠者,而治呂希周罪,並令止軍門提編,年終差給事中稽查。更請嚴令胡宗憲等凡事節省,不得濫費,以蘇民困。
王學益致仕
王學益(?-1561),江西安福縣人,嘉靖八年(1529)進士,歷官工部主事、兵部職方司郎中、福建按察司副使,應天府丞。進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督兵平苗民起事。後為言官所劾,削職為民。久之,貴州守臣上疏言其平苗民功,復原官,協管都察院事。升右副都御史,歷刑部左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告假還鄉。再起為總理河道。召為南京工部尚書,未赴任,因病請休。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初五日,明世宗詔以總理河道右都御史致使。嘉靖四十年十二月十二日卒。
請革江南軍門納級之弊
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二月初十日,巡按直隸御史尚維持疏論總督軍門開納級之弊。其奏疏說:近年因浙江、南直隸倭患,兵部許於總督軍門開納級別之例,此乃一時權宜之計。然此例一開,土豪、市儈、逃軍、罷吏等向以懼罪而逃匿者,多得以納銀而往來於白晝,甚至死罪一等,也可以納銀自贖。因此,各官亦以此營私,恣意剝削以自肥。世宗命冒濫朦朧給授者,由巡按御史追奪治罪,充軍者不準贖,其罷革官不得以贊畫軍務為名,生事害民,悉令革回閒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