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鐘如廁令,是某企業的奇葩規定,主要目的是限制員工借上廁所時玩手機,提高工作效率。計時方法是,讓員工進廁所時用指紋打卡,超過15分鐘就罰款200元。這一規定在網上引發網友討論,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侵犯了員工的休息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5分鐘如廁令
- 外文名:15 minutes' toilet order
由來,目的,合理性,觀點,建議,
由來
2016年5月25日,網友“一枚穩重的西紅柿”發布微博稱,她在福州一家廣告公司上班,25日被公司罰款莫名其妙怒罰了200塊;詢問公司行政後得知,這是公司的新政策,上洗手間超過15分鐘視為擅離崗位。這名網友說,她和另外兩名同事是公司因為上廁所逾時被處罰的第一批人員。“我那天確實不舒服,上了20分鐘左右的廁所,就上了罰款公告了。”她很無奈。
目的
對於公司為什麼要出台這項“限時制度”,這名網友說:“領導覺得我們個別員工借上廁所的機會玩手機,沒有工作效率,就說要重罰。”
對於計算員工上廁所的時間,“一枚穩重的西紅柿”說,他們公司的廁所在外面,進出要指紋打卡來開門,從而計算時間,還有就是行政人員突擊檢查。“如果有特別情況可以請假,但得提前。”
合理性
15分鐘如廁令該規定用意,無非是讓員工卯足了勁替公司創造效益;但卻忽視了根本的一點,員工出售給企業的勞動力,是有人身依附性的。連如廁時間都要作出限制性規定,那就是在把員工當機器看待,而不是當人看待。
所謂工作時間,本就包括了如廁、吃飯等必要的休息時間。“15分鐘如廁令”,首先就是對員工休息權的侵犯,《勞動法》第3條規定: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此外,扣罰200元,還涉嫌侵犯員工的勞動報酬權。
“15分鐘如廁令”同時也並不科學。一般情況下,15分鐘的如廁時間也夠了;但要遇到便秘、拉肚子等身體不舒服的特殊情形,恐怕還真不夠。此種情況下,員工需要的是人性化的照顧,充分休息以便恢復。動輒疑心員工借如廁時間偷懶,只會引起員工的反感、牴觸、憤懣,甚至用腳投票。
觀點
大部分網友認為限制員工上班時上廁所的時間的做法不合理,不夠人性化。有人認為:“這不是管理,是折騰,盲目追求這些反而容易引起員工的反感,影響工作情緒。”
但也有市民認為公司的做法可以理解。一位企業人員說,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公司的這種做法也是為了加強管理。15分鐘對於正常上廁所時間是夠了,如果員工有特殊情況可以向上級報告。
林先生是位管理者,手下有不少員工。他說,用罰款的手段在這樣的事情上處理員工不太理性,上廁所是生活中的小事,溝通下就好。另一位大型企業負責人說,限制員工上廁所的時間從管理效能來說無效,不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把任務交給員工,讓員工去完成,企業控制過程還不如控制結果。”
律師張雲表示,國家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對員工上廁所的時間限制在15分鐘內不夠人性化。
建議
要提高工作效率,企業大可通過科學的績效考核、人性化的管理等方式來實現,而不是用這種無視員工人格尊嚴,存在多重侵權,很可能適得其反的餿主意。對此,理應及時糾正;如不然,勞動行政部門也應介入,進行干預,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