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順平強姦案

2022年12月24日,河北保定順平縣18歲男子石某多次與在網上認識的11歲女孩小花(化名)發生性關係, 石某因涉嫌強姦罪被順平縣公安局刑拘後,順平縣檢察院以其“無社會危險性”作出不批捕決定,後石某被監視居住。

2023年3月9日,順平縣檢察院決定對石某進行逮捕,4月7日,順平縣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石某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4順平強姦案
  • 發生時間:2022年12月24日
  • 發生地點:河北省保定市順平縣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結果,

事件背景

2022年12月初,石某通過快手認識小花,後二人在QQ和微信上聊天,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12月24日15時左右,小花離家與石某見面,後被石某帶到順平縣一家賓館開房。石某在明知小花未滿14周歲的情況下,於24、25日多次與小花發生性關係。

事件經過

2022年12月24日下午,11歲、正上國小6年級的小花說要外出去找同學,“還帶著作業”,家人便同意了。
2022年12月27日下午,家人在離家約20公里的一處出租房裡找到了小花。“當時有4個人,兩男兩女”。喬女士稱,她當時多次追問小花去做了什麼,經歷了什麼,小花未明確回應。直至28日上午,小花告訴母親,她和其中一名男子石某發生了性關係。
2022年12月29日,因涉嫌強姦罪被順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3年1月12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決定書,稱經審查認為“無社會危險性”,決定不批捕嫌疑人石某。具體理由為:犯罪嫌疑人石某剛滿18周歲,與被害人系男女朋友關係,且為初犯。當日,石某從看守所被釋放,轉為監視居住,公安機關則對該案繼續偵查。
2023年3月8日,河北省第六人民醫院出具的報告單顯示,小花存在焦慮抑鬱症狀的可能。醫生在測評報告中寫道:“小花自我評價低,情緒低落,悲觀,失望,有時控制不住要哭泣,甚至出現厭世的消極念頭,有明顯的抑鬱體徵如失眠早醒,食慾減退,體重下降等。另外,小花坐立不安,經常顯得緊張,擔心將臨滅頂之災而出現明顯的焦慮體徵,如胸悶、氣急、心跳快、心慌,渾身發抖,四肢出汗,尿頻等。”

事件結果

2023年3月9日,石某被順平縣檢察院決定逮捕。案卷材料顯示,也是在3月9日,順平縣公安局對該案偵查終結後,以石某涉嫌強姦罪,向順平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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