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下午,深圳福田中心區位於一高層寫字樓的一家文化傳播公司發生一幕慘劇:一名30多歲的男子闖入位於鬧市寫字樓51層的這家小公司,身澆汽油,抱住31歲的公司女老總自焚。事件造成3人受傷,其中兩人重度燒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1深圳福田男子自焚事件
- 時間:2011年12月21日下午
- 地點:深圳福田
- 傷亡:3人受傷
事件,調查,
事件
據目擊者稱,事發當日下午3時多,當時一名男子直接往身上點火,而旁邊的一男一女正在勸阻,結果3個人均被燒傷。兩人燒傷嚴重被送院治療,截至發稿時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其間受害者的弟弟上前勸阻也被燒傷。現場已被警方封鎖。一名目擊者稱,事發在51樓。事發時現場一片混亂,只看到走廊里留有大攤血跡,有至少兩人被120從現場抬出。警方已介入調查。
調查
據警方通報,經初步調查了解,本案系因情感糾紛引發的一起傷害事件。嫌疑男子李某於21日下午到達女性傷者陳某公司後,將自帶的汽油澆在自己身上,隨後抱住陳某,在公司內將汽油點燃,陳某的弟弟(為該公司員工)在勸阻時也被燒傷。該3人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救治,嫌疑人李某全身60%燒傷,陳某全身70%燒傷,醫院正實施搶救,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嫌疑男子李某已被警方控制,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據介紹,陳某31歲,是該公司負責人。行兇男子30歲出頭,此前曾來過公司幾次,每次均比較沉默。昨日事發時和往常一樣,男子來到公司,帶著一個包,坐了一會兒後,突然往自己身上澆汽油,並往地上潑。隨即抱住陳某,引燃大火。
當晚從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了解到,嫌疑人李某全身60%燒傷,陳某全身70%燒傷,醫院正實施搶救,尚未脫離生命危險。而陳某的弟弟只是左手臂和額頭被燙傷並無大礙。醫生透露說,行兇男子李某和受害的女性傷者陳某除了燒傷外,脖頸上均有刀傷,但並未傷及動脈。
據陳某的父親介紹,家裡是汕頭人,女兒大學畢業之後來深圳做導遊。今年自主創業,開設了一家文化傳播公司,業務與旅遊有關,僅有員工五六人,兒子也在公司幫忙。女兒與行兇男子李某曾有戀愛關係,但因非常反對兩人交往已於幾年前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