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下午,杞縣某國小6年級11歲女生小花(化名)被同學和幾名外校學生、輟學少年帶往縣城一家KTV後,遭到多人毆打、侮辱,並被強暴。
2023年12月31日,杞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高隊長表示,會對此案依法辦理,由於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細節不便透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5開封女生被未成年人強暴事件
- 發生時間:2023年12月15日
- 發生地點:河南開封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回應,法律解讀,
事件背景
2023年12月15日下午,小花被一名已經轉學的女同學叫往縣城的一家KTV。
事件經過
小花的母親楊女士告訴赤焰新聞,2023年12月15日下午,小花被一名已經轉學的女同學叫往縣城的一家KTV。在KTV包間內,5女4男共9名在校學生和輟學少年,將小花全身衣服扒光,命令小花跪在他們面前,隨後用皮帶等物品對小花進行毆打,還將酒倒在她的頭上,一名輟學者還當眾對小花進行了強暴。
楊女士後來從警方處獲知,這名性侵者已滿14周歲、不滿15周歲,他從2023年10月就開始對小花進行性侵,但威脅小花不準亂說,不然“弄死她全家”。
楊女士說,這些人在施暴後,還把侮辱小花的視頻在網上傳播,並把小花的手機搶走賣掉。目前,性侵小花的輟學者以及其他嫌疑人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小花現在經常在夜間醒來,哭笑不止,只能住院治療,無法再繼續上學。楊女士和丈夫的精神目前瀕臨崩潰。
另據楊女士透露,“這些施暴學生的家長,至今沒有一個人向我們道歉。”
事件回應
2023年12月31日下午,赤焰新聞撥通了杞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高隊長的電話,對方表示肯定會對此案依法辦理,由於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細節不便透露。
小花所在國小的朱校長告訴赤焰新聞,目前小花處於休學狀態,打人者中,有一個曾經在該校上過學,但很早之前就已經轉學到鄭州了。
法律解讀
針對此案,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辰稱,在KTV將受害人衣服脫光、讓受害人跪在施暴者面前,用皮帶抽打,頭上倒酒,強姦,搶走手機……實在令人髮指。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施暴者已涉嫌強制侮辱罪、強姦罪、搶劫罪。
范辰表示,對於強制侮辱罪,如果施暴者不滿十六周歲,將不予刑事處罰,但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施暴者對受害人強姦,搶走手機的行為,則涉嫌強姦罪、搶劫罪,如施暴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應以強姦罪、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