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合肥女子在無錫失聯事件

2021年12月10日晚,無錫市濱湖警方接到牛某軍家人和單位領導報警,表示女孩失蹤,警方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全面調查和搜尋工作。

2021年12月17日,在無錫失聯的23歲女孩已確認身亡。遺體已從事發地附近打撈上岸。失聯女孩墜河原因正在調查中。12月18日,警方通報無錫失聯女孩排除他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0合肥女子在無錫失聯事件
  • 發生時間:2021年12月10日
  • 發生地點:江蘇省無錫市
  • 失聯時間:2021年12月10日
事件背景,案件調查,網路傳言,

事件背景

一位安徽家長尋找自己失聯多日女兒的信息在網路上受到關注。據記者從無錫公安部門了解到失聯女孩牛某軍,23 歲,安徽合肥人,在無錫一家酒店工作。12月10日晚,無錫市濱湖警方接到其家人和單位領導報警,表示女孩失蹤,接報後警方立即成立調查組,圍繞失聯女孩的住宿地、途經地、工作單位及交往人員等相關線索開展全面調查和搜尋工作。

案件調查

一、整理時長超過800小時公共場所視頻 尋找牛某軍行動軌跡
據記者了解,調查組第一時間調取了牛某軍工作地、住宿地以及事發當日途經地所有公共場所視頻,總計800多小時的視頻內容。經過反覆查看,明確12月9日0時43分牛某軍從工作單位步行下班,於0時56分回到員工宿舍,後未再離開。直至12月9日22時15分,牛某軍身著淺色上衣及深色褲子,一人空手離開員工宿舍。
按照單位排班,牛某軍當晚應該去單位上班,但通過公共場所視頻,警方發現當晚她並未按照往常上班路線往北走去單位,而是獨自往相反方向,向南往梁溪河方向行走。 22時18分,牛某軍經過溪北新村,22時22分,在梁清路蠡溪路口過人行道。
22時29分,進入景鴻苑西門,22時30分許在景鴻苑14號附近遇到散步的居民,22時33分(公共場所視頻顯示為22時28分,相對實際時間延遲5分鐘)走出景鴻苑北門後從公共場所視頻畫面中消失。
經警方反覆試驗,牛某軍出現在各點位公共場所視頻的間隔時間與常人步行用時相符,且均未發現有人尾隨等可疑情況。同時,牛某軍走出小區北門後即是梁溪河步道。該步道北邊緊臨梁溪河,南邊為封閉小區,步道由西向東僅有隱秀路、蠡溪路、青祁路三個出入口,總長度大約1.2公里。步道三個出入口均有攝像頭。公共場所視頻顯示牛某軍進入步道後均未從任一出入口走出。警方通過查調公共場所視頻對當晚進出該區域的人員逐一排查,目前未發現可疑情況。
二、摸排走訪相關區域尚未發現可疑人員
除調取公共場所視頻外,警方對牛某軍離開景鴻苑小區北門後必經的梁溪河步道河岸、綠化帶、涼亭等公共部位開展排查,均未發現其蹤跡。對事發沿線小區居民走訪過程中,也無人反映有異常情況。通過走訪牛某軍的同事,親友等關係人員。全面了解牛某軍來無錫後的工作生活情況。結合各類數據分析,目前未發現牛某軍當晚接觸可疑人員。
針對公共場所視頻中牛某軍在景鴻苑小區遇到的路人,警方也進行了調查,據他介紹,當晚10點30分許在小區內散步時遇到牛某軍,牛某軍主動向他詢問如何走到橋下河邊去,說自己白天在那玩把證件丟那兒了。他告知可以走小區北門。隨後牛某軍向小區北門方向走去。
三、重點針對河道沿線開展聯動搜尋
警方根據調查分析認為,牛某軍有落水可能,12月11日上午開始,警方聯合水利、消防救援、藍天救援服務隊持續在梁溪河相關河道以及沿河岸邊綠化帶、小區進行搜尋。截至12月16日中午,共先後投入400餘人次。
據了解,事發河道梁溪河是無錫的骨幹河道,全長8.22公里,河寬30到125米。最深處近4米,沿岸水深也有2米左右。河道聯通京杭大運河,水流速度較快,給搜尋造成一定難度。目前警方採取的是以牛某軍走出的小區北門為中心,在河道上游2公里,下游2.5公里的範圍內以聲納設備加人工摸排的方式進行搜尋。截至發稿時警方調查和搜尋工作仍在進行並將持續開展。
四、警方通報無錫失聯女孩排除他殺
2021年12月17日19時許,警方在牛某軍最後出現地景鴻苑小區北門外附近的河道中發現一具屍體,打撈上岸後確認系失聯女子牛某軍。綜合調查走訪、現場勘查和法醫檢驗,死者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徵,排除他殺。
12·10合肥女子在無錫失聯事件
警情通報
五、遺留問題
牛某軍到達失聯地點(景鴻苑小區北門外梁溪河邊)的目的仍然成謎。其12月9日晚行走路線圖顯示,牛某軍宿舍以東不遠即青祁路,通過青祁路可直達梁溪河邊。即便按照女子實際行走路線向西迂行,則行至蠡溪橋北端亦可到達梁溪河北側。牛某軍未選擇多種快捷到達梁溪河邊的方案,可確定其當晚預備前往的目的地並非只是梁溪河邊,而是精確到了景鴻苑北門外。其前往該地的目的仍然成謎。截至目前(2021年12月20日),警方尚未公布這一問題的調查結果。
12·10合肥女子在無錫失聯事件
女孩事發當晚行走路線圖

網路傳言

1、網傳有外賣騎手在事發當晚看到有女子在景鴻苑北門外的梁溪河邊哭泣。
經警方查實,外賣騎手李某某(男,35歲)在事發時間段並未在事發地附近出現。經對其傳喚審查,李某某陳述其在網上看到有關牛某軍的報導後,為博眼球,編造了自己看到牛某軍在河邊哭泣的訊息,並散布到網上。後該訊息被大量轉發,造成不良影響。目前,李某某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處以行政處罰。
2、網傳牛某軍進出景鴻苑小區時穿著情況不同。
經濱湖警方對12月9日22時15分牛某軍離開員工宿舍時公共場所視頻畫面及離開景鴻苑小區公共場所視頻畫面進行對比,身上所穿衣服均為淺色上衣及深色褲子。造成出現進出小區視頻畫面內衣物變色的原因是由於環境光線差異,攝像畫面在夜間啟動紅外攝像模式時產生色差,故視頻中牛某軍所穿深色褲子呈現白色,並非著裝出現變化。
3、網傳牛某軍去河邊尋找白天遺失物品。
經濱湖警方調查, 12月9日凌晨牛某軍下班離開工作單位後就返回宿舍, 12月9日0時56分至22時15分期間,牛某軍一直在員工宿舍內未離開,不存在白天在河邊遺失物品的可能。此外也未發現牛某軍來無錫後去過事發地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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