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東莞派出所門口女子縊亡事件

11·19東莞派出所門口女子縊亡事件

2014年1月19日凌晨,一名46歲的女子被發現在東莞莞城區步步高派出所門樑上縊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9東莞派出所門口女子縊亡事件
  • 事發時間:2014年1月19日凌晨
  • 事發地點:廣東省東莞市
事件經過,發現險情,死者特徵,姓名,身高,籍貫,年齡,死亡現場,緊急救治,家屬表示,照片顯示,警方通報,記者指出,警方解釋,事件焦點,警方調查,家屬強調,

事件經過

2014年11月18日下午,該女子(劉雲鳳)前往事發派出所討要丈夫的屍檢照片,期間與民警發生爭執。
2014年11月20日,死者劉雲鳳兒媳小安(化名)說,2013年12月,自己的公公尹某某被人毆打,約兩個月後死亡。婆婆曾向步步高派出所報案,警方調查後以“沒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為由不予立案。
經行政複議無果後,劉雲鳳四處上訪,最終警方在2014年9月為尹某某做了屍檢。屍檢結果顯示尹某某死因為心臟病猝死。劉雲鳳對此結果表示質疑,多次前往步步高派出所討要屍檢時的法醫取證照。
2014年11月18日下午3點,劉雲鳳再次去事發派出所交涉。其家屬稱,期間民警和劉雲鳳發生了爭執,劉砸了一個菸灰缸,隨後被民警拷了起來。一名當時去派出所辦事的居民證實,當時確實看見劉被拷在桌子上,蹲在地上哭。
當日晚間,幾名家屬前往派出所和警方交涉後,劉雲鳳被解開手銬。劉雲鳳性格固執,她不願意走,問警方為什麼要拷她。小安說。

發現險情

2014年11月19日凌晨4點左右,小安發現婆婆還未回家,趕往派出所尋找,發現婆婆吊在派出所拉鏈門的門樑上,口吐白沫。

死者特徵

姓名

劉雲鳳

身高

1米6左右

籍貫

湖南

年齡

2014年46歲

死亡現場

東莞莞城區步步高派出所門口。
自縊繩子的高度在1米4左右,劉雲鳳屈著腿吊在門樑上。

緊急救治

最終,劉雲鳳經120現場搶救無效後死亡。

家屬表示

警方沒有給他們一個說法,也拒絕播放派出所門口的監控視頻。

照片顯示

家屬提供的多張照片顯示,在步步高派出所門口,一名婦人躺在地上,拉鏈門的橫樑上,掛著一根繩索。

警方通報

2014年11月21日0時左右,東莞警方對外通報稱,婦女認為丈夫被故意傷害致死,無法接受丈夫心臟病發作死亡的事實,多次向警方反映訴求,於2014年11月19日凌晨4時許,劉某鳳在步步高派出所門口自縊。

記者指出

該婦女在2014年11月18日下午,曾前往步步高派出所討要丈夫的法醫鑑定照片,期間和警方發生過爭執,有多人看見其被銬在派出所辦公室內。警方通報未提及這一細節。

警方解釋

東莞警方稱,2014年11月19日凌晨,湖南籍女子劉某鳳(2014年46歲)在莞城步步高派出所門口自縊死亡。劉的丈夫尹某強(2014年47歲,湖南人)於2013年12月在莞城區東興路與老鄉何某良發生糾紛,被何用防盜鎖砸傷頭部。尹當時沒有報警,自行到醫院簡單處理,後離莞回老家過年。
東莞警方回應女子派出所自縊:曾打民警致其受傷
據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訊息,2014年11月19日凌晨,湖南婦女劉某鳳在莞城區步步高派出所門口自縊身亡。
有關情況已初步查明:2014年5月以來,劉某鳳曾多次到公安機關對其丈夫尹某強死因鑑定提出質疑。2014年11月18日10時12分,劉某鳳到步步高派出所表達訴求,有關所領導接待了劉某鳳並對其進行了耐心解釋工作。12時40分,劉某鳳情緒平穩自行離去。
當日下午15時許,劉某鳳再次來到步步高派出所,值班民警對其進行勸導,劉某鳳不聽民警勸解,在派出所值班大堂情緒失控,拿起桌面的玻璃菸灰缸擲向民警。民警避開後勸其離開派出所。劉某鳳又用拳猛烈擊打民警,導致該民警倒地,頭部受輕微傷、警服肩章損壞。
為防止劉某鳳繼續擾亂公安機關辦公秩序,值班民警對其用手銬進行約束,讓其在詢問室內冷靜。同時聯繫其家屬到派出所勸導劉回家。在劉某鳳情緒平穩後,民警及時為其解除手銬。
17時至20時許,劉某鳳數名家屬先後2次到派出所對其進行勸說,但劉某鳳堅決不肯離開派出所。最終其家屬勸說無果先後離去,劉某鳳仍在派出所內滯留並自行走動。
21時40分許,派出所民警將劉某鳳帶離派出所大門後勸其回家休息。23時56分許,劉某鳳再次走進派出所,坐在椅子上滯留,派出所人員一直在旁看護,劉情緒平穩。直至2014年11月19日凌晨3時30分許,劉某鳳自行走出派出所。19日凌晨4時15分許,劉某鳳被發現在派出所門口自縊死亡。
相關職能部門正對事件作進一步調查。

事件焦點

2014年2月21日9時許,尹某強在老家湖南省常寧市廟前鎮麻洞村第三村民小組12號給人力車輪子打氣時突然倒在地上,當地120救護車到場時尹某強已經死亡。2014年5月2日,劉某鳳到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報案稱其丈夫被故意傷害致死。

警方調查

派出所經調查,無直接證據證實尹某強是被毆打致死,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2014年6月,經市公安局複議,維持不予立案。2014年9月,經尹某家屬申請,公安機關赴湖南對尹某開棺驗屍。經檢驗,死者尹某強符合冠心病發作死亡。
通報稱,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將死者尹某強的死亡證明複印件和鑑定意見告知書一同送達給劉某鳳。但劉某鳳不接受這一事實,多次到市及莞城公安部門反映其訴求。2014年11月19日凌晨4時許,劉某鳳在步步高派出所門口自縊,家屬和值班民警發現後迅速展開救援,最終經120醫生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家屬強調

劉某鳳的家屬稱,派出所應為24小時值班,門口也有監控探頭,而當家屬趕到現場時拉鏈門是鎖著的,為何會在派出所門口發生慘劇?家屬稱,他們曾要求派出所播放當晚監控視頻,還原事發過程,但被拒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