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馬鞍山車輛相撞事故

11·15馬鞍山車輛相撞事故

2021年11月15日22時11分左右,安徽省馬鞍山市博望區博望鎮秦嶺大道與新合西路交叉口,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重型自卸貨車相撞。截至2021年11月19日,該事故造成10人死亡,6人受傷。

2023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覆《安徽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同意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的認定、事故責任認定和有關處理建議以及提出的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5馬鞍山車輛相撞事故
  • 時間:2021年11月15日 11時
  • 地點:安徽省馬鞍山市博望區博望鎮秦嶺大道與新合西路交叉口
  • 事故傷亡:10人死亡,6人受傷(截至2021年11月19日)
事故經過,事故傷亡,事故處置,緊急救援,省委指示,涉事司機,原因通報,相關報導,事故結果,

事故經過

2021年11月15日22時11分左右,安徽省馬鞍山市博望區博望鎮秦嶺大道與新合西路交叉口,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重型自卸貨車相撞。
現場目擊者表示,傷亡人員事發時在從祿口返回家中,貨車是迎面撞上了客車的側面。現場拍攝視頻顯示,車禍非常慘烈,客車嚴重變形,車頂卡在貨車頭部。

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11月16日,該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傷。受傷人員在救治中,暫無生命危險。死傷者多為婦女,他們是附近村鎮前往南京祿口物流園做快遞分揀卸貨的臨時工,年齡多在50歲以上。
截至2021年11月19日,該事故造成10人死亡,6人受傷:4人傷情穩定、1人重症好轉、1人危重趨穩轉重症。

事故處置

緊急救援

事故發生後,省、市、區立即開展現場救援、傷員救治、善後處置工作。事故原因在進一步調查中。馬鞍山市連夜成立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醫療救治、事故調查、善後處置等6個工作組。8名傷員被分別安排在馬鞍山市4家醫院進行救治,來自江蘇南京,安徽合肥、蕪湖的13名專家也趕到馬鞍山市參與救治。

省委指示

事故發生後,省委書記鄭柵潔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傷員,做好遇難者善後工作,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並委託馬鞍山市委主要負責同志看望慰問傷者和遇難者家屬,要求省市醫療專家做好傷者治救工作。

涉事司機

大貨車司機、小客車司機均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小客車司機在醫院接受治療。

原因通報

2021年11月18日,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作出《關於馬鞍山市博望區“11·15”道路交通事故緊急通報》稱,經現場工作組初步了解,事故有三個方面的直接原因:一是肇事貨車涉嫌超速;二是事故小客車嚴重超載;三是事發道路紅綠燈、監控、路燈等交通配套設施正在建設,整體尚未交付使用,道路交叉口放置一個太陽能式臨時紅綠燈。
事故初步暴露出三個方面問題:一是對城市工程運輸車輛安全管控不到位;二是非法違法客運問題突出;三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不細緻、不徹底,存在漏洞和盲區。

相關報導

2021年11月16日上午,受省委書記鄭柵潔委託,市委書記張岳峰、市長袁方赴德馭醫療馬鞍山總醫院看望慰問交通事故傷員。強調要舉全市之力,調動全市醫療資源,組織最好的醫生,採取最佳的救治方案,為傷員提供最優質的醫療服務,把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事故結果

2023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覆《安徽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同意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的認定、事故責任認定和有關處理建議以及提出的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
調查報告認定,該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許某某駕駛機動車(蘇AW3085)在事發道路路口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超速行駛,撞擊行駛至路口並向西左轉彎車輛,導致事故發生。事故的間接原因是車輛(皖EJD160)所有人陳某某將車輛內部座椅非法改裝用於運送務工人員,駕駛人李某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上路行駛,加重了事故後果;有關責任企業在施工期間未按要求在事故路段設定封閉圍擋;有關單位在事故路段未竣工驗收的情況下,違反規定允許社會車輛通行;屬地黨委、政府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不到位。
調查報告指出,7名有關責任人員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名有關責任人員和4家責任單位被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紀檢監察機關已對8家單位和14名公職人員予以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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