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瑞麗旅遊大巴被堵事件

11·11瑞麗旅遊大巴被堵事件

11·11瑞麗旅遊大巴被堵事件,2014年11月11日,雲南德宏州瑞麗市喊沙村發生截停旅遊大巴事件,從當地“一寨兩國”景區回瑞麗市區的7張旅遊大巴約200人被瑞麗市勐泐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的40餘人截停。

基本介紹

  • 發生時間:2014年11月11日
  • 發生地點:雲南德宏州瑞麗市喊沙村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結果,事件影響,

事件背景

大巴在滯留一個多小時後被放行。
2014年11月30日,一則題《野蠻扣押旅遊大巴 瑞麗再現版納式旅遊壟斷》的網帖實名爆料11月11日瑞麗截堵旅遊大巴事件。

事件經過

當事人承認堵大巴 稱因員工發不出工資自發組織
12月1日,事件的當事人瑞麗市勐泐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勐泐公司”)負責人葛明盛主動聯繫到本網記者。葛明盛承認當日截停了旅遊大巴,但表示是單位員工自發組織的,自己並沒有組織員工去堵車。當記者問及員工截停旅遊大巴的初衷時,葛說因為單位員工發不起工資,才自發組織起來截停從競爭對手“一寨兩國”景區出來的旅遊大巴,並向大巴遊客宣傳“一寨兩國”景區內所賣的銀飾品為假的。對於事件的後果,葛明盛表示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將對涉事的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理。
當事遊客有人同情 被訪導遊心有餘悸
在葛明盛的要求下,一個北京遊客祝女士。她表示,當時自己坐在旅遊大巴的後排,對發生的事情不是很了解。但知道是截堵大巴後,大家都很害怕,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會受到威脅。全車的乘客在商量後紛紛都下了旅遊大巴,跑到路的對面去躲避。
祝女士憑自己的經驗判斷葛明盛應該是負責人,她便獨自前去與葛協商,雙方再交談了一段時間後,葛同意放行祝女士所在旅遊大巴(其他大巴未放行)。祝女士回憶,當時因不清楚具體情況,去的時候也是一身冷汗。祝女士還表示,雖然葛的行為是不對的,但她很同情。覺得當地政府是不是在旅遊資源分配上存在不公,才導致葛要用這么偏激的行為來處理。
與祝女士不同的是,事件當天的騰衝某旅行社導遊小戴(化名),以後再也不敢去“一寨兩國”景區了。“一些沒來過瑞麗的遊客,本來就認為來邊境可能會有一些不安全因素存在。現在發生了一些這樣的事情,有些遊客乾脆就選擇騰衝一地游,甚至會有遊客選擇退團。”她補充到,“參加他們旅行社的遊客,十個團中有七八個團不會選擇出境,過去 一寨兩國 就成為感受兩國風情的首選,事情發展到現在,旅行社也不敢輕易派團進入 一寨兩國 景區。
緣起租地糾紛
瑞麗市文體廣電旅遊局出示的《關於“11.11”喊沙路口遊客滯留事件的情況匯報》(以下簡稱“情況匯報”)顯示,2012年3月31日,葛明盛的勐泐公司與姐相鄉順哈村銀井第一村民小組簽訂《合作協定》(合作期限至2018年3月31日),合作經營銀飾品銷售。契約約定,勐泐公司每年支付給銀井一社管理費10000元和衛生費7000元(支付給部分農戶的場地、商鋪租金另算)。作為協定的權利,勐泐公司負責帶旅遊團隊進入銀井一社購買銀飾品及其他旅遊商品,銀井一社允許勐泐公司獨家經營。
2014年,勐泐公司伴隨業務的發展,在勐卯鎮喊沙村的開發日趨成熟,以及勐泐公司與瑞麗市旅聯導遊服務公司所簽訂契約的提前終止,勐泐公司逐漸將賣場及旅遊團隊轉移至喊沙村。期間,勐泐公司未按契約繳納2014年的管理費及衛生費,並據反映還曾多次出現打架鬥毆、不帶旅遊團進入銀井一社、在微信網上發布詆毀銀井一社及二社言論。對兩社的旅遊發展造成了影響。
另一方面,因周旋於兩個景區之間,進一步激化了喊沙村與“一寨兩國”所轄村寨的村組之間的矛盾。為此,銀井村多次召開由勐泐公司負責人、村小組幹部、黨員代表、老人代表、村民代表、婦女代表參加的代表會議,要求勐泐公司履行契約約定繳納管理費、衛生費及其他協定要求並於2014年9月28日正式通知勐泐公司終止合作協定。
另外,一份由銀井一社村民小組出具的《銀井一社村民小組關於解除與葛明盛的契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指出,葛明盛從2014年6月底就開始未履行之前的合作協定,沒有帶遊客進入村寨參觀旅遊,導致村民商鋪無法經營,使得全村村民強烈不滿,並多次在村寨和景區內出現打架鬥毆等現象。村民小組於2014年8月22日、9月15日分別召開過村民代表會要求解除協定,這兩次代表會分別由葛明盛妻子及本人出席。
說明指出,在2014年9月15日召開的代表會上,葛明盛當著村裡面人說9月17日要叫瑞麗市里主要領導下來處理。但到9月18日也未見有動靜。因多次協調不成,村民小組視葛明盛違約自動放棄經營權。9月29日全村再次召開全村代表大會,一致決定與鄧小明(目前也銀井一社村合作方)簽訂新的合作協定。

事件結果

暫緩接待通知
涉事銀飾品店暫緩接待遊客 涉嫌非法經營有依據
事件中,截堵方口中一直強調的非法賣銀器的購物店——銀井一社傣德銀飾品店目前已被通知暫緩接待遊客。一份由瑞麗市文體廣電旅遊局發函的《關於暫緩接待遊客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清楚寫明:根據《雲南省旅遊條例》第二十六、五十二條規定,瑞麗市傣德銀飾店未取得旅遊星級購物單位標誌牌,不具備接待遊客和經營旅遊產品條件,要求各旅行社暫緩帶遊客進入銀井一社傣德銀飾店購物。
通知還強調,勐泐公司與瑞麗市姐相鄉銀井一社於2012年3月31日簽訂了合作協定,該公司和傣德銀飾店存在經營場地糾紛問題。這裡提到的銀井一社傣德銀飾品店於2014年10月1日與銀井一社簽訂了一份名為《瑞麗市姐相鄉順哈村銀井一社村民小組新農村建設合作協定》(合作期限至2019年10月1日)。
該店目前擁有相關部門批獲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合法證照,並於2014年11月3日向瑞麗市文體廣電旅遊局提出申請,欲申報一星級旅遊購物場所。不過,目前該申請正在辦理過程中。由此看來,葛明盛提到的非法經營是有依據的。
實因同質化旅遊產品導致惡性競爭
涉事的喊沙村與“一寨兩國”景區都主打傣族風情旅遊,是同質化程度極高的兩個景區。據“一寨兩國”負責人饒文雲介紹,兩個景區內可以遊玩的東西都基本一致,旅行團一般去一個景區就足夠了。如果兩個景區都去,會讓遊客有厭煩感。
事發前,“一寨兩國”景區經過多年的經營,已經與省內外多數旅行社達成了合作協定,這些旅遊團到瑞麗基本都去“一寨兩國”景區。在客源上,“一寨兩國”更有優勢。另外,因為“一寨兩國”景區發展較早,景區內配套實施更為完善,在二者選一的情況下,遊客更願意去“一寨兩國”景區。
兩個景區在當地都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據瑞麗市文體廣電旅遊局龔麗副局長介紹,兩個景區都是瑞麗市重點打造的旅遊景區,是瑞麗發展旅遊的重要載體。這點,在德宏當地報紙團結報2014年1月9日刊發的一則題為《人大代表強烈呼籲以試驗區建設推進瑞麗旅遊發展》文章中可以看出端倪。文中,李川代表建議,要以大項目建設帶動城市的升級發展,提高市政建設水平、完善城市服務功能,營造現代高效、舒適便捷的旅遊環境;加快傣王宮、一寨兩國、喊沙村等重點旅遊景點的建設或改建。

事件影響

昆明市律協刑委會主任、凌雲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春光。他表示,因堵截旅遊大巴,當事人涉嫌擾亂公共運輸秩序;向大巴遊客宣傳競爭企業所賣產品為不合格或假冒產品,涉嫌不正當競爭;要求遊客去不屬於旅行社行程上的景區、景點旅遊購物,涉嫌強迫交易。
對此,當事人可能要承擔三個方面的責任。一是民事上的。因事件給其他遊客照成損失的,涉事人要承擔賠償。包括因為名譽損毀給其他景區照成經營損失,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行政上,因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罰款或拘留。如果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導致這個景區長時間造成影響,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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