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通州餐飲店爆炸事故

10·9通州餐飲店爆炸事故

2023年10月9日15時許,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一餐飲店發生燃氣管道爆炸事故。截至2024年4月,事故造成1人死亡、1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367.07 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9通州餐飲店爆炸事故
  • 發生時間:2023年10月9日
  • 發生地點: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
  • 傷亡情況:1人死亡、16人受傷
事故經過,事故處置,事故原因,事故前要,事故結果,

事故經過

2023年10月9日15時許,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一餐飲店,開業前燃氣管道試氣過程中發生爆炸。
事發地點位於通州區九棵樹中路998號,該建築為鋼混結構,地上 3層(局部 4層)、地下2層,總建築面積為29241.94平方米。該建築建成時間為 2007年,房屋性質為商品房,規劃用途為商業。事發建築一層底商從南向北依次為北京那一年煙火餐飲有限公司、北京嘉和一品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容合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秋果酒店、北京先寶婦產醫院。
2023年10月9日,楊傑安排張明超電話聯繫甘宇鵬上門通氣。13 時52分,張明超進入事發店內,拆除球閥末端與緊急切斷閥之間的鋼製盲板,後緊固法蘭螺栓,嘗試灶具打火仍未成功。隨後,張明超從天然氣管道末端排空口直接向室內排放管道內空氣,排放時間約半小時。14 時31分、32分,秋果酒店燃氣報警器連線的 01號、02號感測器低報(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的25%)相繼啟動;14時45分,嘉和一品公司燃氣報警器低報、高報(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的50%)接連報警,自動切斷閥切斷燃氣供應,嘉和一品公司員工聯繫楊傑到現場查看。14時51分左右,楊傑到達京容合公司,看到張明超正擰開燃氣管道法蘭螺栓準備更換法蘭墊片,楊傑聞到天然氣氣味並要求張明超停止施工,但張明超不認為是天然氣氣味。隨後楊傑到嘉和一品公司廚房查看燃氣報警器報警情況。14時53分,秋果酒店燃氣報警器連線的 01號感測器高報啟動。14 時53分40 秒,事發建築發生爆炸。
爆炸產生的衝擊致使陳某某後枕部著地顱腦損傷死亡,包括楊傑、張明超在內的1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367.07 萬元。

事故處置

截至2023年10月9日,現場搜救已完畢,無人員死亡,傷者已全部送醫並全力救治。具體事故原因正進一步調查。
2024年4月12日訊息,事故調查組結合現場勘驗、檢測鑑定、視頻資料、詢問筆錄和專家意見等綜合分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張明超在京容合公司廚房內拆除天然氣管道盲板後,違規放散天然氣管道內氣體,造成天然氣持續泄漏,擴散至京容合公司廚房及相鄰門店廚房等區域,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在京容合公司廚房內遇電氣火花發生爆炸,導致事故發生。結合事故現場勘查結果和張明超燒傷情況綜合判斷,本次事故點火位置位於京容合公司廚房區域,點火源排除人體靜電、撞擊火花,不排除滅蚊器、配電櫃內導線連線處產生電火花,引發泄漏燃氣爆炸的可能。

事故原因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張明超在京容合公司廚房內拆除天然氣管道盲板後,違規放散天然氣管道內氣體,造成天然氣持續泄漏,擴散至京容合公司廚房及相鄰門店廚房等區域,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在京容合公司廚房內遇電氣火花發生爆炸,導致事故發生。

事故前要

2023年6月,甘宇鵬租賃北京市通州區九棵樹中路998號-商21一層,於8月在該地址註冊成立京容合公司並開始店面裝修。
由於需要將燃氣主管道分接至店內灶具,甘宇鵬經其朋友介紹聯繫北京市燃氣集團三分公司梨園服務中心戶內運行工楊傑,楊傑未按照市燃氣集團《非居民用戶拆改遷裝業務統籌管理的通知》要求派發工單、流轉至北京燃氣用戶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施工,而是安排張明超(個人)進行燃氣改造施工。張明超冒用北京天蔚燃氣工程有限公司名義(法定代表人沈煜東,與張明超為朋友關係)與京容合公司簽訂天然氣工程改造契約,總價款4萬元(張明超將4萬元現金轉交楊傑,楊傑將其中1.1萬元交予張明超,自留2.9萬元),於9月17日正式完工。
10月9日,楊傑違規安排不具備從事燃氣管道安裝及拆除盲板等工作資質的張明超,電話聯繫甘宇鵬上門通氣。
爆炸前1小時
13時52分
張明超進入事發店內,拆除球閥末端與緊急切斷閥之間的鋼製盲板,後緊固法蘭螺栓,嘗試灶具打火仍未成功。隨後,張明超從天然氣管道末端排空口直接向室內排放管道內空氣,排放時間約半小時。
14時31分、32分
相鄰秋果酒店燃氣報警器連線的01號、02號感測器低報(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的25%)相繼啟動。
14時45分
相鄰嘉和一品公司燃氣報警器低報、高報(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的50%)接連報警,自動切斷閥切斷燃氣供應,嘉和一品公司員工聯繫楊傑到現場查看。
14時51分左右
楊傑到達京容合公司,看到張明超正擰開燃氣管道法蘭螺栓準備更換法蘭墊片,楊傑聞到天然氣氣味並要求張明超停止施工,但張明超不認為是天然氣氣味。隨後楊傑到嘉和一品公司廚房查看燃氣報警器報警情況。
14時53分
秋果酒店燃氣報警器連線的01號感測器高報啟動。
14時53分40秒
事發建築發生爆炸。

事故結果

2024年4月12日,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州區“10·9”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報告》顯示,楊傑、張明超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23年11月10日,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建議對北京市燃氣集團副總經理曹育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建議對北京市燃氣集團三分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戶內一所所長等多人給予黨內警告、誡勉、政務警告等處分。
《報告》還要求,北京市燃氣集團要時刻保持高壓態勢,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企業員工私自承攬燃氣設施拆改遷工程的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員工嚴格執行復氣、售氣規定;要充分發揮集團各級監督部門作用,強化與執法部門的聯動協同,對發現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要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在全集團範圍內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動,強化企業員工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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