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鄭州教師自殺事件

10·26鄭州教師自殺事件

2023年10月26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建興路國小一女教師呂某留遺書後去世。根據家屬提供呂某遺書顯示,呂某稱除教學工作外,應對上級檢查,擬寫材料等課外行政工作壓力大。

2023年11月1日,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教育局發布《關於我區“建興路國小一女教師不幸離世”事件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26鄭州教師自殺事件
  • 發生時間:2023年10月26日
  • 發生地點:鄭州市管城回族區
  • 事件結果:跳樓自盡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處置,事件回應,事件疑問,關聯學校,

事件背景

23歲的呂某於2022年6月大學畢業,2023年8月考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建興路國小任教並擔任班主任,平時性格開朗。家屬提供呂某遺書顯示,呂某稱除教學工作外,應對上級檢查,擬寫材料等課外行政工作壓力大。
呂女士給記者提供的聊天記錄中顯示,妹妹在9月27日晚上8點稱“還在開會”“被領導批評了”“當著我們班學生面批我”;10月6日下午提到“在學校”“7天”“不休息”等;10月11日,她給姐姐發信息說“昨晚凌晨一點才回宿舍,真不容易”;10月17日晚上,她在聊天中跟姐姐吐槽“我們頭髮油得不行,又不敢回學校,回學校就被逮著去工作”“真的讓人崩潰每天”。

事件經過

呂女士告訴記者,“我妹妹10月26日周四晚上八九點原本在學校批改作業,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聽同事說她整個人情緒很差,後來她離開學校,打車去了水庫,水庫里水很少,她又打車去了社區,最終跳樓自盡了。”
2023年10月31日上午,河南網友呂女士發帖稱自己的妹妹“是河南省實驗國小(建興路國小)三四班班主任,周天(10月22日)好好去上班,27日早上接到民警電話已停止了呼吸,所留遺書直指校方!但校方領導拒不認責,甚至拒絕家屬進入校園,查看監控。”

事件處置

2023年10月31日,管城區教體局工作人員稱,對此事深感遺憾,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此事。

事件回應

  • 家屬呂女士
呂女士告訴記者,妹妹跳樓自殺後,她從警方那裡拿回妹妹的手機,發現妹妹26日當晚自殺前於23:44寫了一份遺書,遺書中稱“真的撐不住了”“好難過,我覺得自己喘不過來氣”“從來沒想過,作為一個國小老師會這么的難”……記者注意到,她在遺書中還表示,“面對學生,很想真的做到教書育人,但是學校的工作,學校的活動,領導的檢查,讓我們這些沒有培訓過就直接當班主任的畢業生像入了牢籠,牢籠一點點縮小,我們每天都提著最後一口氣上班。什麼時候老師才能只做教書育人的工作?不幸福的老師怎么能教出來積極樂觀的孩子呢?”呂女士表示,自己和父母多次聯繫學校,學校都沒有明確拿出一個家屬能接受的說法,還把妹妹的微信從學校的多個工作群中踢出來了。自己家人一定要尋求一個真相,追究學校責任,為妹妹討一個說法。
10·26鄭州教師自殺事件
呂女士提供的妹妹自殺前的遺書
  • 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教育局
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教育局11月1日發布《關於我區“建興路國小一女教師不幸離世”事件通報》:
2023年10月27日,我區建興路國小一女教師不幸離世,針對事件的發生,全校師生深感悲痛。
該事件發生後,區教育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協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並全力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
在此期間,網路出現“加班數石榴”等不實信息,在此呼籲廣大網友理智、客觀、不信謠、不傳謠。
下一步,區教育局將進一步提升對全區基層教師的關心關愛,全力做好轄區基層教師的生活關心和心理關愛,為全區中國小教師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

事件疑問

一問:校方是否存在過錯?
據媒體報導,呂某多次跟家人談心時,都曾提起任職學校給老師安排了太多本職工作以外的事情,有時周末還要開會、加班,有時還會挨批評。
11月2日,記者多次致電呂某姐姐,電話無法接通。同時,記者注意到,其此前發布的帖子已刪除。
同日,記者致電該校一位副校長,他說,目前區里已成立聯合調查組正在調查,後續情況可關注官方通報。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作為新生班主任,在任職不久選擇輕生,令人悲痛、惋惜。目前,校方沒有出面回應,該事件背後原因尚在調查中。如果有關證據、證人證言證實校方確有一定過錯,給呂某輕生帶來心理刺激,則校方對於呂某的死亡需承擔一定責任。
他還表示,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如果學校在法定工作日延長教師的工作時間、頻繁加班、增加工作量,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問:逝者家屬是否有權利查看監控?
此前媒體報導稱,根據家屬的說法,呂某的遭遇和校方的各種形式主義、謾罵批評有很大關係,事發後,校方又拒絕其進入校園,查看監控。
鄭州市管城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公共場所的監控存儲涉及內容較多,包括個人隱私,需由民警帶領,即第三方見證下查看監控。“學校把這方面規定告訴了家屬,後來在民警帶領下,家屬看了監控。事情出來後,學校積極配合家屬提供相關資料,區教育局和學校也依法依規地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付建介紹,校方是否有拒絕查看監控錄像的權利,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一般來說,學校是公共場所,監控錄像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而設定,所以學校並沒有拒絕查看監控錄像的權利。但是,如果監控錄像中涉及他人的隱私,比如他人的姓名、照片等,學校需要進行保護,不得隨意披露。如果家屬需要查看監控錄像,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制度進行審核,如果符合相關規定,可以提供監控錄像。
付建表示,如果家屬對學校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或相關法律機構進行投訴或起訴。同時,學校也需要積極配合相關機構進行調查和處理。
三問:相關部門是否會對新招錄教師及班主任進行培訓?
據媒體報導,女教師呂某在遺書中稱,“面對學生,很想真的做到教書育人,但是學校的工作,學校的活動,領導的檢查,讓我們這些沒有培訓過就直接當班主任的畢業生像入了牢籠,牢籠一點點縮小,我們每天都提著最後一口氣上班。什麼時候老師才能只做教書育人的工作?不幸福的老師怎么能教出來積極樂觀的孩子呢?”
鄭州市管城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在上崗前,全區新招錄的教師都會進行培訓。在培訓中,會發現哪些老師工作能力好,或者某方面能力比較出色。對於能力出色的教師,學校和教育部門不願其被埋沒,會安排擔任班主任一類的職務。因此,不存在沒有培訓的情況。
付建表示,校方作為管理者,對於老師要定期培訓、疏導,採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科學制定應對方法。除了加強專業知識培訓以外,學校更應該注重實務培訓,學習心理健康知識,提高心理素質,通過老教師的經驗傳授,更好地幫助新教師轉變身份面對工作。
四問:逝者的微信被踢出群?
據媒體此前報導,呂某姐姐稱,自己和父母多次聯繫學校,學校都沒有明確拿出一個家屬能接受的說法,還把妹妹的微信從學校的多個工作群中踢出來了。
針對微信被踢出群一事,鄭州市管城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稱,他尚不清楚此事,需再作深入了解。
付建說,校方將死者微信踢出群聊的行為,這是對死者家屬的不尊重,會進一步加劇家屬的不滿情緒,可能會對學校的聲譽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校方應該採取及時有效的應急方式,保護死者的隱私和權益,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紛爭和爭議,並當積極與家屬溝通,了解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因此,學校需建立健全的應急機制,及時應對突發事件,保障師生的安全和權益。
五問:年輕教師是否有請辭班主任的權利?
鄭州市管城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據了解,女教師呂某此前未向學校提過不做班主任的請求。年輕教師如果覺得壓力大或自身能力達不到,可向校領導提出辭掉班主任職務,這主要取決於自身情況,以及跟所在單位領導的溝通,並非強制。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長張家勇表示,班主任工作千頭萬緒、瑣碎、複雜,既需要向學校領導匯報工作,又需要與學生家長溝通協調。出現問題時,班主任更是各種矛盾交匯點,理應選擇具有豐富社會閱歷和教學經驗的優秀教師擔任。不少學校的優秀教師寧可多兼一門課,也不願接手班主任工作,加上教師資源短缺,只好讓年輕教師肩負重任。這種情況下,學校領導應全面加強指導,一旦發現年輕教師不勝任,要及時調整更換。
六問:學校及教育部門應如何減輕教師負擔、保障其身心健康?
在付建看來,此事反映了當前部分年輕教師工作環境和心理健康問題。教師承擔著教書育人的職責,不少年輕教師面臨著較大工作量,對初入崗位的新教師身心帶來壓力,同時也會對教學質量產生影響。在提倡給學生減負的同時,也應給老師減負,關注老師的心理健康,讓老師回歸課程,真正做到提高教學質量,學生才能更好地接受知識。
付建表示,用人單位要合理合法用工,保障勞動者的取得報酬權、休息權等基本權利。勞動者也要增強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權益受到侵犯時,及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能衝動,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傷痛。如果,在工作中感到無法自我調節情緒或出現了嚴重的心理問題時,可以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師的幫助,其次應積極和家人、朋友保持良好的溝通,從而緩解壓力。
張家勇表示,目前,全國中國小教師負擔普遍較重,特別是班主任。學校應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成才觀、教育觀,堅持素質教育發展方向,應扭轉教育功利化傾向,形成健康的教育環境和生態,讓學生健康快樂自由成長,讓教師靜心安心舒心工作。

關聯學校

記者查詢發現,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建興路國小暨河南省實驗國小(託管校)於2021年9月正式揭牌。據媒體報導,該校占地面積24642㎡,共規劃42個班級,啟用以後,河南省實驗國小與建興路國小在幹部派駐、師資交流、管理考核、教育改革等方面資源共享。當地媒體曾報導,當地力爭通過三到五年的時間,把這所新學校打造成一所品牌學校,辦成鄭州市乃至河南省一流的學校。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