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24上海普陀區交通事故
- 發生時間:2019年10月24日9時25許
- 發生地點:上海普陀區金沙江路大渡河路路口
- 事故傷亡:5人死亡、9人受傷
事故經過,事故傷亡,事故處置,一審宣判,
事故經過
2019年10月24日9時25許,上海普陀區金沙江路大渡河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員陳某某(男,63歲,本市人)駕駛滬牌小客車(車主系其兒媳)從吳中路其兒子家中駛出,期間正常行駛。
2019年10月24日9時21分許,該車行至大渡河路、怒江路路口時,因闖紅燈與一輛計程車及一名騎電動腳踏車女子發生碰擦,後加速逃逸,行至金沙江路時又闖紅燈衝過路口,撞擊一輛在路口正常右轉的SUV車輛,並撞到三輛非機動車及數名行人。
事故傷亡
截至2019年10月24日11時,該事故造成2人死亡、12人受傷。
截至2019年10月24日18時,該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傷。肇事駕駛員陳某某在搶救中。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公安、應急、120急救等部門迅速到場處置。受傷人員被送醫救治。
事故發生後,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指示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傷員,儘快查明事故原因。
截至2019年10月24日,警方已排除肇事駕駛員陳某某酒駕毒駕嫌疑。事故調查工作在進一步開展中。
一審宣判
2021年9月29日,上海二中院對陳立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開宣判。上海二中院認為,被告人陳立偉肇事後為逃逸,明知其行為會造成嚴重後果,仍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持續高速行駛、多次變道及沖闖路口紅燈,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據此,對被告人陳立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