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廣州天河路交通事故
- 發生時間:2023年1月11日
- 發生地點:廣州天河路體育東路口
- 傷亡情況:5死13傷(截至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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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3年1月11日下午,一輛寶馬SUV在廣州天河區知名商區附近路上撞進人群。
事故傷亡
截至2023年1月11日,造成5死13傷。
事故處置
接報警後,廣州交警迅速派員趕赴現場處置,並協助醫務人員救治傷者。涉事司機溫某(男,22歲,廣東揭陽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2023年1月14日,廣州市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天河“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溫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3年4月18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17時許,被告人溫慶運為發泄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故意駕車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法院認為,被告人溫慶運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5月6日,多位廣州天河“1.11”車禍受害者家屬向媒體表示,他們接到法院通知稱,該案被告溫慶運不服一審判決已向廣東高院提起抗訴。
2023年6月28日訊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抗訴一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