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丙二胺

1,3-丙二胺

無色液體。沸點140℃,相對密度(25/4℃)0.884,折光率1.4600,能與、醚混溶,溶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3-丙二胺
  • 英文名:1,3-Diaminopropane
  • 別稱:1,3-二氨基丙烷; 丙撐二胺
  • 化學式:C3H10N2
  • 分子量:74.12
  • CAS登錄號:109-76-2
  • EINECS登錄號:203-702-7
  • 熔點:-12℃
  • 沸點:140℃
  • 密度:0.888g/mL at 25℃
  • 閃點:48.9℃
基本信息,理化特性,用途,反應活性,毒理學資料,生態學資料,合成方法,處理措施,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應急處理,個體防護,廢棄處置,操作與儲存,操作注意事項,儲存注意事項,運輸信息,法規信息,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1,3-丙二胺
中文別名:1,3-二氨基丙烷
英文名稱:1,3-Diaminopropane
英文別名:1,3-Propanediamine; 1,3-Propane Diamine; propane-1,3-diamine
CAS:109-76-2
分子式: C3H10N2
結構式:H2N-CH2-CH2-CH2-NH2
分子量: 74.13
危險品標誌:T:Toxic有毒物質; C:Corrosive腐蝕性物質
危險品運輸編號:UN2258/2922
1,3-丙二胺結構式1,3-丙二胺結構式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水白色液體,有氨的氣味。
熔點(℃): -12
沸點(℃): 139.7
相對密度(水=1): 0.89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2.5
飽和蒸氣壓(kPa): <1.07(20℃)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333.4
臨界壓力(MPa): 5.12
閃點(℃): 48.9
引燃溫度(℃): 350
爆炸上限%(V/V): 15.2
爆炸下限%(V/V): 2.8
溶和店婚立解性: 易溶,溶於甲醇、乙醚

用途

用作有機合成中間體、溶劑。用於醫藥、農藥的合成,是造紙、紡織、皮革工業的輔助原料,還用於環氧樹脂固化劑的合成,合成燃料油及潤滑油添加劑

反應活性

化學性質為極性化合物,能形成氫鍵,能發生烷基化、醯化作用,與無機酸和有機酸均能生成相應的鹽。
禁配物: 酸類、醯基氯、酸酐強氧化劑二氧化碳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350 mg/kg(大鼠經口);200 mg/kg(兔經皮)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性 LC50:13mg/L(96h)(魚類)。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合成方法

將1份二溴丙烷與8~9份在0℃飽和氨和乙醇溶液混溶,放置3~4d。蒸乾,剩餘物加鹼液後蒸餾。餾出物用鹽酸中和。蒸濃,冷卻,將濃縮液乾燥使鹽酸鹽結晶析出。用鹼分解鹽酸鹽,蒸餾出1,3-丙二胺。

處理措施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蜜應迎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受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煙氣。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滅火方法: 用水噴射逸出液體,使其稀釋成不燃性混合物,並用霧狀水保護消防人員。滅辯炒恥乎火劑:水、抗溶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檔棕體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護: 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 穿橡膠耐酸鹼服。
手防護: 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端龍頸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員榆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操作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膠耐酸鹼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體朵犁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充裝要控制流速,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5℃。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管理制度。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82030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8.2 類鹼性腐蝕品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受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煙氣。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滅火方法: 用水噴射逸出液體,使其稀釋成不燃性混合物,並用霧狀水保護消防人員。滅火劑:水、抗溶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護: 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 穿橡膠耐酸鹼服。
手防護: 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操作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膠耐酸鹼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充裝要控制流速,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5℃。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管理制度。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82030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8.2 類鹼性腐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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