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集團財務造假案

“龐大集團財務造假案”是龐大集團涉及的三項違法行為。一是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三是2022年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

2023年12月,針對龐大集團的違法行為,河北證監局依法從嚴量罰,嚴懲首惡。一是對龐大集團從重處罰。二是對主要責任人員“頂格”處罰。三是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

監管部門將持續督促公司及重整投資人履行賠償投資者損失、兌現公開承諾等責任,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龐大集團財務造假案
  • 相關單位:龐大集團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社會影響,

事件經過

經查,龐大集團涉及三項違法行為。一是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龐大集團在債務重組、股權轉讓過程中,不當確認投資收益等,分別虛增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利潤總額10.64億元、0.82億元、7.83億元,虛減公司2022年度利潤總額3.35億元。二是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龐大集團在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遺漏一宗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涉案金額15.73億元。三是2022年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龐大集團有三宗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案件未及時披露,涉案金額28.66億元。

事件結果

2023年12月,針對龐大集團的違法行為,河北證監局依法從嚴量罰,嚴懲首惡。一是對龐大集團從重處罰。對龐大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70萬元罰款。二是對主要責任人員“頂格”處罰。公司原董事長黃某宏被給予警告、500萬元罰款、終 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公司原董事長馬某被給予警告、400萬元罰款、十年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三是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除公司及主要責任人員外,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成員等6名責任人員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對於廣大投資者關注的重整投資人未能履行業績補償承諾事宜,前期,河北證監局已對三家重整投資人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重整投資人儘早履行承諾,並責令公司通過司法程式向重整投資人追索業績補償。後續,監管部門將持續督促公司及重整投資人履行賠償投資者損失、兌現公開承諾等責任,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社會影響

據悉,下一步,河北證監局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證監會工作部署,切實把監管“長牙帶刺”落到實處,保持對證券違法活動的高壓態勢 ,加大對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處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案件,維護市場信息披露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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