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正江

龍正江

龍正江,男,苗族,1966年6月生,貴州松桃人,本科文化,中共黨員,1986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貴州省銅仁市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3年8月,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龍正江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正江
  • 國籍中國
  • 民族:苗族
  • 籍貫:貴州松桃
  • 出生日期:1966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曾歷任松桃縣正大鄉副鄉長,鄉長,黨委書記,縣民宗局局長,縣政府辦主任,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6.12——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2月28日,據銅仁市紀委監委訊息:銅仁市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龍正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銅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經銅仁市委批准,銅仁市紀委監委對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四級調研員龍正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龍正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薄,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重大事項;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從中謀利,違規投資入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龍正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銅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銅仁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龍正江開除黨籍處分;由銅仁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逮捕

2023年8月,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原四級調研員龍正江涉嫌受賄一案,由銅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龍正江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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