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

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

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是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新羅區政府大樓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和組織實施全區有關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檔案;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民政事業發展的規劃。
(二)負責全區各類優撫對象的審核和報批,核准各類優撫對象的定期撫恤和生活補助,負責革命烈士的呈報、褒揚以及因公致殘人員的呈報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組織和指導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管理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並督促各項待遇的落實;指導退伍軍人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
(四)負責城鄉救災工作。了解、檢查、上報災情,分配、管理救災款物;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募捐和有關防災減災工作;接收、分配國際援助、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組織指導實施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
(五)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托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檢查指導五保戶的供養,負責城鄉特困戶、六十年代精簡職工的救濟工作。
(六)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和城鄉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規範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工作,並對各地城鄉低保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工作;貫徹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區福利生產,對城鄉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安置殘疾人及各種民政對象就業;主管全區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管理區級福利資金。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村(居)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和社區建設;組織指導村(居)委會主任的培訓,指導開展村(居)民自治活動,組織開展先進村(居)的評比表彰活動。
(九)承辦本區內行政區域的劃分、調整,負責鄉(鎮)、街道、村(居)的設定、撤銷、更名及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研究制定行政區域和城鄉發展規劃;主管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推進地名及地名標誌設定標準化,收集、管理地名資料,編輯出版行政區圖和地名圖書;組織、協調、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解鄉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十)開展社區建設的研究,擬訂社區發展規劃和指導綱要,向黨委、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總體發展的建議和意見;指導全區的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發展。
(十一)負責全區性社會團體、區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全區婚姻登記、棄嬰和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審批工作,推行婚姻習俗改革。
(十三)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工作;依法查處殯葬違法違紀行為;依法查處除國家批准從事殯儀服務的殯儀館的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償殯葬的服務行為。
(十四)負責全區民政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指導全區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處理涉及老區事務,負責革命“五老”人員生活優待管理工作,聯繫和指導區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全區民政系統的幹部培訓、職工教育和基層幹部隊伍建設。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二)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三)老區事務股
(四)基層政權股
(五)社區建設股
(六)救災救濟股
(七)社會救助股
(八)優撫安置股(加掛新羅區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牌子)
(九)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加掛新羅區婚姻登記辦公室、新羅區殯葬監督改革大隊牌子)
(十)區劃地名股(加掛新羅區行政區域界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十一)雙擁共建工作辦公室(加掛新羅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十二)監察室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現任領導

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局長:王盛

歷任領導

張文:龍巖市新羅區民政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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