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總結龍巖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報告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等六個部分內容。所列政府信息公開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龍巖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全年主動公開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檔案57件,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市公安局入口網站發布政策解讀10篇。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3年,市公安局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關於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完善制度建設,不斷強化主動公開意識,採取多種傳播形式,及時依法公開警務工作信息,全力保障公眾的知情權。2023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7條,其中機構職能1條、財政預結算類9條、行政執法類8條、公安統計12條、建議提案辦理15條、工作總結3條、其他應主動公開10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共接收並按申請人要求答覆5件,受理的申請件均按規定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覆。對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的信息內容,嚴格按照保密規定要求,一律不予對外公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市公安局健全完善《龍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完整的政府信息公開審批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依法規範保密審批程式。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依託龍巖公安公眾服務網對外發布警務資訊275條,接受網民業務諮詢101條並100%回復,開展公安中心工作主題網路調查徵集活動6次,開展網路線上訪談7次,召開新聞發布會1次,發布警務公告25條,撿拾兒童入戶公告109條,警方提示11條,公安統計12條,政策解讀10條,常見問題9條,讓民眾及時了解2023年以來各時期公安中心工作情況。
(五)監督保障情況
市公安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和警民互動欄目等渠道接收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現零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