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人民法院

龍崗區人民法院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93年,是全市司法管轄面積最大的基層法院。現有在編人員401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339人,占85%。全院法官153人,其中三級高級法官4人,四級高級法官21人,一級以下法官128人。2013年共受理各類案件27044件,結案26470件,結案率97.88%,結案標的31.16億元,全院結案率和法官人均結案數均居全市基層法院前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崗區人民法院
  • 內設機構:9個
  • 派出法庭:3個
  • 定編:113名
歷史,現狀,發展,編制,

歷史

1993年,隨著龍崗區的建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1992]95號檔案批覆,龍崗區人民法院正式掛牌成立。建院之初曾先後在原龍崗法庭舊址和龍崗鎮三和村租用民房辦公,1997年遷入龍崗區中心城德政路8號現址辦公。

現狀

龍崗法院是全市轄區面積最大的基層法院,下轄龍崗區和坪山新區13個街道152個社區,共844平方公里,總人口逾500萬,各類企事業單位三萬餘家。龍崗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轄區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執行案件以及上級法院指定管轄案件,是一個同時具有智慧財產權、少年刑事和涉外商事案件審判權的審判職能全面的基層法院,對龍崗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龍崗區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工作接受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指導和監督。

發展

十七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依法治國進程的快速推進,龍崗法院經歷了歷史巨變。建院之初共有12個部門(9個內設機構和3個派出法庭),定編113名,實有人數45人,當年結案857宗。目前,法院設有政治處、監察室、研究室、辦公室、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智慧財產權庭、行政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庭、執行局(含執行科、綜合科)、法警大隊等15個部門以及布吉、坪山、平湖、橫崗、大鵬、坑梓、坪地等7個基層法庭,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審判及管理體系。法院大樓建築面積19380平方米,七個法庭辦公樓建築面積13137平方米,全院共有大中小審判庭30個,並配備了敞開式立案大廳、信訪室、證人休息室、羈押室等,法院的信息化建設、交通、通訊、辦公辦案等條件有了重大改善,較好地滿足了審判工作的需要。

編制

截至2010年底,全院在編人員293人(其中行政編275人,事業編10人,雇員編8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259人(其中博士2人,在讀博士研究生3人,碩士研究生58人),占88.4%。全院法官126人(其中審判員85人)。近年來,我院年收案達三、四萬件,2010年共處理案件43581件,結案42580件,同比分別上升24.80%和25.96%,結案率97.70%,結案標的27.17億元,一線法官人均結案409件,遠高於全市法官人均結案數。排頭兵達標競賽12項主要指標除一項基本達標外,其餘11項均超額達標,且有多項指標在全市名列前茅,榮獲全市先進法院,發揮了排頭兵作用。
近年來,龍崗法院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政治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全面推進審判業務、法院改革和隊伍建設三項工作協調發展,努力為地方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取得了較好成效,法院工作報告在區人代會上連年獲97%以上高票通過,地方黨委和社會各界給予高度評價和肯定。法院在未成年人保護、思想宣傳、刑事審判、指導人民調解、陪審員隊伍建設等專項工作中多次獲得國家級獎項,2008年獲得“全國優秀法院”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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