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市衛生健康局

龍口市衛生健康局

龍口市衛生健康局是龍口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龍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王繼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口市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龍口市港城大道1001號行政中心 
  • 管理單位:龍口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繼周(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介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參與制定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煙臺市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定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定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執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本地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紅十字會、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暨重點疾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
(三)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四)負責新聞宣傳、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黨建辦公室
(一)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二)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崗位培訓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職稱改革工作。
(四)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職稱改革工作。
(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
(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規劃信息與財務科
(一)承擔健康山東戰略協調推進相關工作。
(二)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服務志願配置,承擔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三)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
(四)承擔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工作。
(五)承擔健康醫療大數據建設相關工作。
(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七)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政府投入和經濟管理政策並組織落實。
(八)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十)指導、監督衛生健康事業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
(十一)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編制和財務管理及資產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疾病控制與職業健康科(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一)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三)承擔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暨重點疾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
(五)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
(六)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七)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行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
醫政醫管科
(一)負責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
(三)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
(五)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六)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八)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九)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重要外賓的醫療保障等工作。
(十)牽頭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
(十二)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十三)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基層衛生健康科
(一)擬定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二)監督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落實,指導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三)牽頭負責健康扶貧相關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市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五)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落實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
(六)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和藥物價格政策建議。
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一)組織起草衛生健康相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衛生健康綜合性法規政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法制宣傳和法律法規自信等工作。
(三)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並實施有關行政許可工作制度,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四)擬訂監督工作規範、計畫、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
(六)負責衛生健康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工作。
(七)貫徹執行製品安全地方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人口與醫養健康科
(一)組織擬訂醫養結合、婦幼衛生健康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醫養健康、婦幼保健服務體系。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二)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維護老年人權益的規範性檔案以及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三)動員社會各界興辦老年公益事業,開展助老服務活動,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人口與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完善並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全市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中醫藥科(掛中西醫結合指導科牌子)
(一)負責組織推進全市中醫藥法制建設,推動貫徹落實國家、省和煙臺市中醫藥法律法規。
(二)組織擬訂全市中醫藥發展和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套用。
(四)負責組織推進省有關中醫藥標準,促進中醫藥理論方法的傳承、發展和創新。
(五)指導中醫藥技術的挖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推進中醫藥經典研究。
(六)組織實施醫療機構中藥飲片與中藥製劑相關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以及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
(七)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
(八)負責中醫藥治未病、健康服務和健康旅遊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科技創新、科研項目管理以及重點學科建設工作,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
(九)承擔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工作,推動中醫藥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識普及。
(十)承擔市中醫院績效考核、中醫社會辦醫、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等工作。
(十一)負責中醫藥規範化培訓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考核有關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等。
(十三)參與中醫藥相關醫改工作。
(十四)推動中醫藥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十五)承擔市促進中醫藥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下屬單位

人民醫院
第二人民醫院
中醫醫院
婦幼保健服務中心
疾控中心
城衛中心
監督所
新嘉街道衛生院
開發區醫院
東江衛生院
蘭高衛生院
石良衛生院
北馬衛生院
蘆頭衛生院
心理康復醫院
徐福衛生院
七甲衛生院
下丁家衛生院
諸由衛生院
綜合醫療服務、居民健康檔案建立、健康教育服務規範、 預防接種

領導介紹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衛健局局長、黨組書記:王繼周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衛健局黨組副書記、龍口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吳達改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衛健局副局長:單世丹(女)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衛健局副局長:仲健維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衛健局黨組成員、計畫生育協會常務副會長、龍口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任曉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衛健局黨組成員、龍口市衛生健康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盧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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