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龍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龍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龍口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龍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龍口市通海路151號 
  • 性質:政府機構
  • 局長:王鑫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煙臺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材、化妝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制定相關檔案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商品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商品市場交易行為、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三)負責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中國馳名商標和山東省著名商標,依法保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特殊標誌和官方標誌。依法辦理廣告登記,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四)指導和督導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註冊管理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內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在我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承擔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統計分析、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市場主體的培育發展工作;在煙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導下構建完善我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完善市場主體信用約束機制。
(五)負責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者維權工作;負責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六)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各鎮 (街,區)政府(辦事處、管委)及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
(七)負責實施和監督食品行政許可;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市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違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實施和監督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相關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建立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執業藥師制度。
(九)負責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組織、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十)負責全市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發展規劃,承擔工業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工業產品質量評價和獎勵制度;推行質量責任制度。
(十一)負責全市產(商)品質量監督工作和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監督管理全市產(商)品質量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產(商)品質量抽檢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開展實驗室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工作;依法監督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工作;組織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和量值傳遞、強制檢定工作;組織計量仲裁檢定;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商品量計量行為;負責對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制定農業地方標準規範;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食品產品標準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備案工作,負責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工作;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五)開展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上級部門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建辦公室(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群團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統計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活動、政策研究、綜合分析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上級和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考核的統籌協調工作。組織統籌協調食品、特種設備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受理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諮詢服務和投訴舉報並處置、移送和督辦,調解處理相關消費糾紛,負責諮詢服務和投訴舉報等工作的統計分析及匯總上報。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教育培訓、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局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法規科
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研究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以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全市影響性或者跨區域的重大案件工作。承辦本局所有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
信用監督管理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指導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擬訂全市市場主體相關的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措施辦法。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和行政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分析並依法發布全市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擬訂全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的協調套用。組織指導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承擔“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承擔市屬登記企業的信息公示並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方面行為。承擔市場監管、信息追溯體系、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等信息化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以及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相關工作。承擔推動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在市委組織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指導下,負責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負責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備案事項的受理、辦理工作。
公平交易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反不正當競爭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擬訂全市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組織指導查處違法直銷、傳銷等行為。協助開展對經營者集中,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濫用智慧財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等壟斷行為的調查;組織指導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查處。負責監督管理全市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組織協調全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承擔全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價格監督檢查科
負責擬定關於全市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的監督檢查措施辦法。負責擬定全市關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方面監督檢查措施辦法。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等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市場價格收費行為,負責全市明碼標價和價格與收費公示工作,指導監督經營者、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等價格自律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網路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動產抵押登記。
質量發展科
擬訂推進全市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煙臺和龍口市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按授權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按要求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配合做好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承擔市質量強市及名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權監督認證活動。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的開展。落實相關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組織指導科技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等工作。
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和專業性監督。承擔生產和流通領域除食品外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
食品安全協調科
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食安龍口”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省級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綜合整頓治理工作。監督實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擬定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或者督促指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監測、核查處置工作,承擔風險監測、風險交流、風險預警相關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參與擬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承擔檢查考核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區)政府(辦事處、管委)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擬訂市場監管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食品藥品輿情管理。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統計、科普宣傳工作;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承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鎮(街、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重大信息直報制度的落實工作;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驗規範;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水產品、林產品、畜禽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食品攤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鹽領域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特殊食品和食鹽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分析掌握全市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餐飲服務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規範提升行動。指導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藥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負責全市藥品零售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依職責指導和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指導和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抽查檢驗。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承擔上級下放的適合屬地管理的藥品生產經營管理。負責全市經營環節化妝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指導經營環節的現場檢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經營環節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定期發布質量公告。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承擔上級下放的化妝品生產環節監督管理工作。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負責全市經營和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指導經營、使用環節的現場檢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經營和使用環節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驗工作。承擔上級下放的醫療器械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
標準計量科
擬訂全市標準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並組織監督評估。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管理商品條碼。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組織實施計量技術規範、檢定規程。承擔全市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依法組織開展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智慧財產權科
擬訂全市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配合做好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服務指導馳名商標認定申請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參與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商標專利質押、轉讓、許可等智慧財產權運用管理有關工作。推進指導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財務裝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本局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負責本局罰沒物資的保管處置工作。

下屬單位

東萊市場監督管理所
1、在轄區內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諮詢活動;
2、按照局授權範圍負責轄區內食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註冊登記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相關事項的辦理和企業信息公示、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公示、個體戶年報工作;開展無照經營整治工作;
3、負責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進行信用分類監管,負責市場主體有關信息數據的收集、整理和錄入工作,建立經濟戶口檔案,促進信用分類監管工作;
4、負責本轄區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日常監管及抽查,依法指導、服務和規範管理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
5、負責轄區內食品流通個體工商戶及餐飲服務(大型餐飲單位、食堂除外)的現場核查;負責轄區內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單位(食堂除外)、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負責轄區內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負責轄區內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食堂除外)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工作和食品安全創建工作;
6、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局的授權,開展轄區內商標、廣告、契約等監管工作和行政處罰;
7、受理、調解轄區內消費者諮詢、申訴和舉報;按許可權調查、處理轄區內申訴、舉報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8、負責轄區內違反食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監管工作,按職責分工,查處相關經濟違法違規案件;
9、參與局組織的綜合執法和專項執法檢查活動;
10、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1、配合所在的鎮街區做好相關的其他工作。
龍港市場監督管理所
新嘉市場監督管理所
東江市場監督管理所
諸由觀市場監督管理所
北馬市場監督管理所
蘭高市場監督管理所
石良市場監督管理所
蘆頭市場監督管理所
黃山館市場監督管理所
徐福市場監督管理所
七甲市場監督管理所
下丁家市場監督管理所

現任領導

局長: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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