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勝各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是龍勝各族自治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龍勝各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龍勝各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桂林市和縣委、縣政府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勝各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龍勝鎮桂龍路45號
主要職責,機構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桂林市有關醫療保障、醫藥價格、醫療救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防控機制。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自治區和桂林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自治區和桂林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實施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實施自治區和桂林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辦法。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組織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機構領導
副局長(主持工作):龍彭艷
副局長:鄭海斌
辦公室主任:龍能躍
待遇保障股股長:趙勇
醫藥管理股:廖維
基金管理股:潘菊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