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勝各族自治縣文物管理所,是一家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宣傳國家有關文物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代表縣政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職能,開展全縣文物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境內可移動文物的徵集、鑑定、登記、修復、保管工作。
3.負責全縣境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推薦,審定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和開發利用方案等工作。
4.負責全縣境內重大生產建設工程的文物調查勘探及搶救性發掘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文物展覽和文物流動管理工作。
6.負責查處破壞文物和文物走私案件。
人員編制
截至2023年3月,文物管理所編制總數為4人,在職人員4人,退休人員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