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經濟合作促進局是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繁榮路29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合作、利用外資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形勢和金融發展穩定重要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統籌全區重大產業和重大項目布局,擬訂相關目標體系、責任體系、推進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謀劃和推進市重點產業、區主導產業及產業項目建設,強化產業推進督導服務,擬訂全區產業發展年度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分析全區產業項目建設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巨觀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利用外來投資工作。擬訂全區招商引資、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服務、督辦工作。組織境內外重大招商引資、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活動。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區域合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對口合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國內友好城市溝通聯絡。負責聯繫國內外商(協)會及相關組織。負責區域經濟合作情況的統計、分析。
   (五)負責園區建設工作,建立管理體系和統計體系。
   (六)分析評估全區地方金融風險狀況,擬訂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相關措施,統籌組織非法集資、網際網路金融等重大金融風險的處置化解工作;為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提供信息支持;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承接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和地方資產管理七類機構金融監管;承擔區內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以及信用互助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監管。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區經合局不設定內設機構,設定綜合聯絡、產業發展和項目管理、投資促進和區域合作、金融服務和園區建設四個崗位。
   (一)綜合聯絡崗
  負責黨的建設、人事勞資、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產業發展、項目建設等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負責全局檔案撰寫、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經濟合作、產業發展、項目建設、投資促進、園區建設、金融服務、地方金融監管等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宣傳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產業發展和項目管理崗
  擬訂全區產業項目、制訂重點產業和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年度任務和個性化指標並組織實施。協調各部門建立完善產業發展保障體系並推進落實。承擔全區產業項目指導服務、評估評價、推進落實等工作。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產業聯盟創新發展。分析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對全區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情況的宣傳通報。
   (三)投資促進和區域合作崗
  擬訂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區利用外來投資工作。牽頭負責全區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開發和“項目庫”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招商引資重點項目洽談、協調、簽約工作。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服務、督辦工作。擬訂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對口合作工作計畫,組織開展與發達地區經濟合作;承擔與國內友好城市的溝通與聯絡,積極促進經貿合作交流。
   (四)金融管理和園區建設崗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金融方針政策,分析評估地方金融風險狀況,擬訂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區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的具體政策措施。負責協調和指導全區園區的規劃布局、建設、管理、服務和對上政策爭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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