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農業農村局

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農業農村局

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農業農村局是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水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農業農村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實施種植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貫徹執行農業產業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農產品品質的改善。
(二)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負責全區農業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和組織實施,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
(五)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管理和指導。
(六)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七)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突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九)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負責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參與受理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糾紛的仲裁案件。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內設機構

農業農村局內設辦公室、農業農村科兩個機構,下設農業經濟管理服務中心、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水利站、畜牧站、江堤巡護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鄭瑜:主持區農業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局黨務、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業農村經濟綜合服務中心(簡稱農服中心)、畜牧站、水利站、江堤巡護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殿君:負責農業畜牧業水利行政審批、綠色食品開發、農業產業化、農產品品牌、產業扶貧、農產品電子商務(益農信息社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招商引資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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