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審計局是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負責對全區2個鄉鎮、33個區直部門和114個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審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
(二)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
(三)依法對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等事項直接審計、出具審計報告、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四)按規定對區委管理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五)組織實施對國家和省、市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六)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七)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八)接受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組織實施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九)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在審計工作的套用,組織建設全區審計信息系統。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無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張 范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財政稅收審計、預算執行審計、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行政、教科文衛、社保);負責全區年度審計計畫草案制定、審計計畫實施、審計項目質量監督、審計局內部督查及風險防控、法制建設、依法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審計問題整改落實;審核向區委審計委員會、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向區人大常委會等機構提交的各項報告;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督辦局內各崗位人員工作落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分管綜合辦公室、審計一室。對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一崗雙責”責任。聯繫市局:辦公室、法規與審理科、審計管理與督查指導處、財政稅收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科、綜合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處、人事教育科、機關黨辦。
徐喜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審計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局信訪、穩定、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政策落實審計、農業農村審計、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企業審計、金融涉外審計、固定資產投資與大項目跟蹤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兩鄉、農口、城管、住建系統),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審計問題整改落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審計二室工作;對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一崗雙責”責任。聯繫市局:政策落實審計科、農業農村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金融涉外審計科、企業審計科。